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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市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治理段为****涧河,工程起点为西张村(桩号25+400),工程自北向南,终点为霍东大道桥(桩号 27+400),治理段总长 2.0km。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