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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9号),现将****年回收处理1.5万吨铜箔边角料项目公示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回收处理1.5万吨铜箔边角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集团****公司院内)(E115°57′45.032″,N25°52′27.691″)
公示内容:****年回收处理1.5万吨铜箔边角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09日-2026年03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58****5888
联系地址:******开发区经三路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