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汉、明长城**段部分烽火台及关堡安防工程(围栏)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旅游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旅游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400.035676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县57处烽火台、**县73处烽火台和**区1处关堡开展保护围栏建设项目,设置围栏总长37182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标段信息
| 1 | E620********132****1001 | 400.035676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132****1001汉、明长城**段部分烽火台及关堡安防工程(围栏)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758870C-****0209-031462-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或古遗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或古遗址);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师、材料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 2、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近三年(2023 年 02月至今)具有文物保护修缮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4年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公司成立之日起****银行的流水证明(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和审计报告为准)。 6、凡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者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可进行监督和举报。 9、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县57处烽火台、**县73处烽火台和**区1处关堡开展保护围栏建设项目,设置围栏总长37182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