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室外电器工程)二次磋商邀请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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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室外电器工程),委托代理编号:****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 项目名称:****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室外电器工程)第二次;

1.2 委托代理编号:****;

1.3 项目负责人:马 伟,联系电话:152****2292;

1.4 工期:45日历天。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 采购预算:809100.00元人民币;

1.7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809100.00

8091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

(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须具有设备安装施工员证;岗位资格证书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工程。加急标书代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02月09日起至2026年02月12 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中心10楼1009室)。

3.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3.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一式贰份)。

3.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4.1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4日14:30加急标书代写

4.2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4 日14:30加急标书代写

4.3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中心10楼1009室)。

五、公告期限

5.1 本招标公告在****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6.1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 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村

联系人:窦先生

联系电话:135****665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10楼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152****229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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