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肇兴镇义峰谷物加工厂粮食烘干项目

审批
黑龙江-鹤岗-萝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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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1MA7LDPMH7P黄义峰
黄义峰**省**市**县
肇兴镇勇跃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粮食烘干项目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省**市**县 肇兴镇勇跃村
经度:131.32789 纬度: 47.71376****环境局
2025-10-16
萝环审〔2025〕17号****
2026-01-27270
37.5****
****0421MA7LDPMH7P****
****0421MA7LDPMH7P******公司
912********822903H2025-12-05
2025-12-262026-01-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6OHL2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省**市**县肇兴镇勇跃村,为**项目。项目建设一套烘干系统,包含一座日烘干能力150t/d的烘干塔,以及配套一座热风炉房,内设一台3t/h的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年烘干玉米4500t。项目占地面积7092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供暖。项目总投资270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项目位于**省**市**县肇兴镇勇跃村,为**项目。项目建设一套烘干系统,包含一座日烘干能力150t/d的烘干塔,以及配套一座热风炉房,内设一台3t/h的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年烘干玉米4500t。项目占地面积7092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供暖。项目总投资270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省**市**县肇兴镇勇跃村,为**项目。项目建设一套烘干系统,包含一座日烘干能力150t/d的烘干塔,以及配套一座热风炉房,内设一台3t/h的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年烘干玉米4500t。项目占地面积7092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供暖。项目总投资270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项目位于**省**市**县肇兴镇勇跃村,为**项目。项目建设一套烘干系统,包含一座日烘干能力150t/d的烘干塔,以及配套一座热风炉房,内设一台3t/h的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年烘干玉米4500t。项目占地面积7092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供暖。项目总投资270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清选、烘干、入库清选、烘干、人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安装等工程内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扬尘、噪声污染。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置围栏,运输车辆加盖封密,工程弃渣按要求处置。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 6时禁止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噪声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523-2011) 规定的排放限值。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无 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项目热风炉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输送设备全封闭设置,玉米装卸过程设有防风抑尘网,同时设备连接环 节设置软连接,在地面粮食装卸处设置移动防尘围挡,封闭传送带,厂区地面硬化,及时进行清扫。粮食筛分机封闭,筛分机排气口设有小型配套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项目热风炉灰渣存放在灰渣库,定期外售,在全封闭灰渣库内进行洒水降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要求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表2中标准限值。项目热风炉有组织污染物排放要求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中表2和表4 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烟尘排放要求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9078-1996)表3中无组织排放烟尘最高允许浓度。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四)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厂房隔 声等措施。厂界西侧、东侧、南侧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厂界北侧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 类标准。 (五)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及废油 脂单独投放于专用收集容器内,并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闭,由取 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置。筛选杂质集中收集。折流挡板、原料库、清理筛配套布袋除尘器及成品库地面等收尘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热风炉灰渣暂存于全封闭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定期回收。废矿物油应单独收集,用设明显标识的密闭桶盛装,在危险废物贮存点临时贮存。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有关要求。危险废物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有关要求 。 (六)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设置占地面积10m2的独立封闭区域,至少2mm 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 大于10cm/s), 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露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防渗技术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中有关防渗要求。热风机房、原料库、成品库、设备库、称房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 厚渗透系数为1×10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办公楼、宿舍和其他 区域为简单防渗,设置水泥硬化。(一)已按环评批复落实,施工期无环境信访事件发生。 (二)项目热风炉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粮食清选、烘干产生的粉尘采取设施自带除尘设施除尘及封闭、加装抑尘网、折流挡板等措施处理。项目热风炉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中表2和表4 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烟尘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9078-1996)表3中无组织排放烟尘最高允许浓度。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四)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西侧、东侧、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 类标准。 (五)项目筛选杂质、烘干塔折流挡板收尘、清理筛配套布袋除尘器收灰、粮仓收尘,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热风炉灰渣及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尚未产生。 (六)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采用至少2mm 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防渗技术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中有关防渗要求。热风炉房、原料库、成品库、设备库、称房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m 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办公楼、宿舍和其他 区域为简单防渗,设置水泥硬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各项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未建设完毕,不得投产。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我局书面提出环保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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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热风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烟囱排放。项目粮食清选、烘干产生的粉尘采取设施自带除尘设施除尘及封闭、加装抑尘网、折流挡板等措施处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项目热风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烟囱排放。项目粮食清选、烘干产生的粉尘采取设施自带除尘设施除尘及封闭、加装抑尘网、折流挡板等措施处理。 现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位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测点位炉窑周边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监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产噪设备设置在封闭的空间内,采取实体围墙,产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产噪设备设置在封闭的空间内,采取实体围墙,产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 现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西侧、东侧、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筛选杂质、烘干塔折流挡板收尘、清理筛配套布袋除尘器收灰、粮仓收尘,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热风炉灰渣及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装在密封桶内,在危险废物贮存点临时贮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筛选杂质、烘干塔折流挡板收尘、清理筛配套布袋除尘器收灰、粮仓收尘,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热风炉灰渣及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尚未产生。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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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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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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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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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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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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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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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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