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2026年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6-02-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1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807

传真:0429-****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实验室项目

******公司

**省**市**东戴河新区新贺路东段2号

******公司

该项目位于**省**市**东戴河新区新贺路东段2号,利用厂区内现有的3#诊断试剂生产车间中1层部分区域进行建设,扩建1座****实验室,用于生产布鲁氏菌虎红平板凝集抗原、布鲁氏菌试管凝集抗原,生产出的布鲁氏菌抗原用于现有项目诊断试剂产品的生产。其中布鲁氏菌虎红平板凝集抗原产量为4万mL/年,对应可生产该种类试剂盒70万人份;布鲁氏菌试管凝集抗原产量为4万mL/年,对应可生产该种类试剂盒15万人份。工程内容包括:建设1座****实验室(建筑面积240m2)、1套一体化封闭污水处理设备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3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实验室废气和污水处理废气等。实验室产生的含菌气溶胶通过HR1500-IIB2生物安全柜(内置ULPA超高效空气过滤器和紫外灯消毒设施)处理后外排;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气,采取“一体化封闭设备,内部自带处理单元和污泥储存桶,且密闭良好+外接1台生物除臭箱(内含活性炭吸附)”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水浴箱外排水、高压灭菌器外排水,废水均经厂内一****设备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废水需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和《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限值要求。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诊断试剂车间等设备噪声。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橡胶减振垫、建筑物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器皿清洗水、实验废液、废培养基、废样本、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ULPA超高效过滤器、污泥和生活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6、环境风险:强化风险物质全流程、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厂区水环境风险防范“三级防控”体系,严格雨水、污水管道建设管理,严禁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