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1. ****小学地块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对****小学地块,该地块位于**省**市高****社区。根据《******公司****小学规划用地红线图》,地块占地面积18225.01m2,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0.541242°,东经104.049247°。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拆迁待建荒地;**盛华南路;南侧紧邻天府五街;西侧紧邻拆迁待建荒地。本地块历史用地为农田、南田水乡农家乐及家私厂成品仓库用地,现状为待建设荒地,****小学用地。
本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用地类型为居民区、农田、家私厂生产用地、南田水乡农家乐及德邦物流用地,涉及的家私厂、南田水乡农家乐及德邦物流历史用地过程中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也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情况,家私厂的废水、废气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合理有效处理,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和处置;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地块内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堆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初步确定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使用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地块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砷、镉、铜、铅、汞、镍、钒、钴及锑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的80%;锌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铬和锰含量均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所有土壤样品VOCs均未检出。
根据XRF设备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综合前期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结论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内及其周边无疑似污染情形,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使用。
2.高新区畅和路西侧安置房项目(199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对象为高新区畅和路西侧安置房项目(199西侧地块),该地块位于**省**市高****社区,根据《****开发区****办事处高新区畅和路西侧安置房项目(199西侧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2025年10月),地块占地面积14853.45m2,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 104.097147°,N 30.560285°。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仁美熙和府;**畅和路;南侧紧邻待拆迁厂房及康和西三街;西侧紧邻新景璟誉府。本地块历史用地为农田、沙发厂成品仓库用地,现状为待建设荒地,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本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用地类型为居民区、农田、沙发厂、****制品厂、****公司****纸箱厂,周边企业生产的废水、废气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均合理有效处理;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地块内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堆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初步确定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使用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地块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砷、镉、铜、铅、汞、镍、钒、钴及锑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的80%;锌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铬和锰含量均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所有土壤样品VOCs均未检出。
根据XRF设备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综合前期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结论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内及其周边无疑似污染情形,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使用。
3. ****小学西侧安置房项目(198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小学西侧安置房项目(198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省**市高****社区,根据《****开发区****办事处****小学西侧安置房项目(198北侧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2025年9月),地块占地面积21713.25m2,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 104.096219°,N 30.562646°。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丽景;****小学****幼儿园;南侧紧邻康和西一街;西侧紧邻**锦城悦庭。本地块历史用地为农田、****停车场,****停车场,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本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用地类型为居民区、农田、沙发厂、****制品厂、****公司****纸箱厂,周边企业生产的废水、废气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均合理有效处理;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地块内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堆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初步确定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使用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地块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砷、镉、铜、铅、汞、镍、钒、钴及锑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的80%;锌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铬和锰含量均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所有土壤样品VOCs均未检出。
根据XRF设备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综合前期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结论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内及其周边无疑似污染情形,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使用。
4. 高新区新裕**侧安置房项目(240)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对象为高新区新裕**侧安置房项目(240)地块,该地块位于**省**市高****社区,根据《****开发区****办事处高新区新裕**侧安置房项目(240)规划用地红线图》(2025年10月),地块占地面积13397.97m2,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 104.101455°,N 30.507227°。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新裕路;**新裕南二路;南侧紧邻和茂街;西侧紧邻和景巷。本地块历史用地为农田及居民区,现状为待建设荒地,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本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用地类型为居民区、农田****公司川西**站办公楼,历史用地过程中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也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情况,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和处置;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地块内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堆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初步确定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使用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地块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砷、镉、铜、铅、汞、镍、钒、钴及锑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的80%;锌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铬和锰含量均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所有土壤样品VOCs均未检出。
根据XRF设备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综合前期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结论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内及其周边无疑似污染情形,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使用。
5. ****派出所****工作站)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对****派出所****工作站)工程地块,该地块位于**省**市高****社区石墙村,根据《******公司****派出所****工作站)工程规划用地红线图》(2025年4月),地块占地面积2016.00m2,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 104.071670°,N 30.581097°。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锦尚东路;****幼儿园;南侧和西侧紧邻商业区。本地块历史用地为荒地及项目部,现状为待建设荒地,****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本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用地类型为居民区、****处理厂,本地块周边区域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用地过程中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用地过程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情况,废水、废气、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合理有效处理;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
地块内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堆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未发现污染、腐蚀的痕迹,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无生产相关设备、储槽、管线、污水池、废物堆放地等。
初步确定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使用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地块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砷、镉、铜、铅、汞、镍、钒、钴及锑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的80%;锌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铬和锰含量均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所有土壤样品VOCs均未检出。
根据XRF设备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综合前期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结论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内及其周边无疑似污染情形,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建设用地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