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号地块建设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2-09 13:14 至 2026-02-24 13:14 | ||||||||||||||||||||||||||||||
| 行政区划 | **省-**-**县 | 地块面积(m2) | 19624.4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0701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州永****社区居民****园区西侧 | ||||||||||||||||||||||||||||||
| 经度 | 101.661043 | 纬度 | 26.04105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1-06 至 2026-02-0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毅超 | 单位联系电话 | 151****004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毅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1****004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佳娴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7****845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县新大街中段正西方向200米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基本信息 **县****号地块位于**省**州永****社区****园区西侧,截止调查日期,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用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居住用地及未利用地,为未开发利用的建设用地,根据****供地计划,该地块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用于建设**阳光国际康养综合体。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1.661043°,纬度:26.041055°,总用地面积19624.40m2,地块西侧为227国道(仁民路);北侧为国有储备用地,现状为林地、草地、农用地及未利用地;东侧为国有储备用地,现状为林地、草地及农用地;南侧为农用地、居住用地及交通用地。 根据****供地计划,该地块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 2、现场踏勘
3、人员访谈 ******局管理人员2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1人,地块周边区域工作人员或居民4人,总数7人。 4、结论 根据《******厅关于**县2014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4〕334号)、《******局关于**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5〕224号)及《****政府关于收回**县南入**综合公园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等文件,调查地块于2014年及2015年分两批完成农用地转征建设用地,转征后于2022年8月19日将地块部分划拨给******交通运输局用于**县南入**综合公园建设项目,划拨后未开发利用,2025年8月20****政府无偿收回,截止调查日期,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用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居住用地及未利用地,根据****供地计划,该地块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 根据调查,地块周边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从事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相应用地(“6+1”行业),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存情况;未存在过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深坑情况;未存在过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情况;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周边生活、办公废水经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理,周边废水以及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无排放情况;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土壤无油渍、无颜色异常的情况,未闻到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结合人员访谈,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土壤污染的情况,无污染下渗的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