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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493793Y | 建设单位法人:刘殿军 |
| 曹振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镇湖上村 |
| ****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临时堆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镇湖上村 |
| 经度:126.****167 纬度: 41.****6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6 |
| 通县环审字〔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 |
| 39.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493793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493793Y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0MA84LX7H3C | 竣工时间:2025-10-31 |
| 2025-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5-12-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80㎡,年贮存危险废物1.3t,临时贮存场面积为3000㎡,尾矿砂最大贮存量约3万t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80㎡,年贮存危险废物1.3t,临时贮存场面积为3000㎡,尾矿砂最大贮存量约3万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险废物暂存间工艺:危险废物(废机油、润滑油、液压油、废油桶),原桶桶装,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入库登记,办理转移手续,出库登记,资质单位运输离厂 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工艺:尾矿砂,汽车运输,贮存场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暂存间工艺:危险废物(废机油、润滑油、液压油、废油桶),原桶桶装,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入库登记,办理转移手续,出库登记,资质单位运输离厂 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工艺:尾矿砂,汽车运输,贮存场暂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贮存期不得超过1年),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制定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二)做好防渗处理工作。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分区间的地面、围堰、导流槽、收集池等处,要采取防渗处理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和防腐处理要求。地面和围堰区内表面无裂隙;地面和堵截泄漏的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储量1/10;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尾矿砂临时贮存场的地面、渗滤液收集沟和挡墙的防渗处理措施,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类场要求。 (三)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矿山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要按已编制的矿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设专人分类收集,按流程明确责任,设置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等信息:记录和货单及台帐要保留5年以上备查。包装应粘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短期贮存,达到一定数量后运送至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危险废物转运实施联单转运制度。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四)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工作。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标准要求,在库门和存贮间内各存放区等处,制定的警示标识和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危险废物存放标明贮存物的类别、名称、规格、注意事项等,根据其特性合理划分贮存区并采取隔离措施,按功能区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工作。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和气体导出口,安装排风换气扇以保证存放间空气流通和安全。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六)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安装的风机设备采取防噪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限值。 (七)做好废水处置工作。尾矿砂临时贮存场四周设挡墙收集沥水;建设的渗滤液收集沟,要与渗滤液收集池(200m)相连接,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液和淋溶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经回水管道(2000m)送回**现有尾矿库,用于选矿补充水不外排。贮存场东和北侧的上坡处设置砌浆石墙截水,将拦截的雨水排至水洞河,做好雨污分流工作。 (八)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化验室产生废试剂瓶、废液、废试剂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回收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九)做好排污许可复核和污染物监测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运营前要进行排污许可复核,进行许可证复核后方可生产。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内设置防渗托盘,制定危险废物贮存间环境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二)已落实。危废贮存点地面及收集池等已做防渗,并设置围堰,尾矿砂贮存场防渗处理。 (三)已落实。危废暂存间内设置管理台账并保存。 (四)已落实。危废贮存点内张贴警示标识及标志,并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等。 (五)已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防爆照明灯及排风扇,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六)已落实。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限值。 (七)已落实。尾矿砂贮存场废水经渗滤液收集沟收集后与收集池连接,并经回收管道输送至尾矿库用于选矿厂;尾矿砂贮存场设置雨水截留墙。 (八)已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九)已落实。已申请排污许可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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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临时贮存场渗滤液及淋溶水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经回水管道送回至现有尾矿库,回用于选矿厂生产,不外排。 | / | 临时贮存场渗滤液及淋溶水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经回水管道送回至现有尾矿库,回用于选矿厂生产,不外排。 | / |
| 1 | 贮存场: 营运期汽运过程以及贮存场产生的无组织扬尘, 定期洒水降尘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间: 营运期产生极少量有机废气,在暂存间设置废气 排风装置(排风换气扇)无组织排放。 | 营运期厂房外厂界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 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中标准:厂界外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贮存场: 营运期汽运过程以及贮存场产生的无组织扬尘, 定期洒水降尘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间: 营运期产生极少量有机废气,在暂存间设置废气 排风装置(排风换气扇)无组织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区内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
| 1 | 做好防渗处理工作。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分区间的 地面、围堰、导流槽、收集池等处,要采取防渗处理措施,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 和防腐处理要求。地面和围堰区内表面无裂隙;地面和堵截 泄漏的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储量1/10;不相 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 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 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尾矿砂临时贮存场的地面、渗滤液收 集沟和挡墙的防渗处理措施,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类场要求。 | 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导流沟及储池均做防渗处理;尾矿砂贮存场防渗类型为I类场地要求。 |
| 1 | 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矿山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要按已编制 的矿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设专人分类收集,按流 程明确责任,设置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 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 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等信息;记录和货单及台帐要保留5年以 上备查。包装应粘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并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 范》(HJ1276-2022)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 暂存间短期贮存,达到一定数量后运送至有处理资质单位处 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危险废物转运实施联单转运制度。发生危险废物流 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 危险废物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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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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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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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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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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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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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