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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2-09 13:46 至 2026-02-24 13:46 |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0212.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铁布公村 | |||
| 经度 | 88.250628 | 纬度 | 28.26750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0-20 至 2025-11-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付俊杰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8376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付俊杰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837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普布次仁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710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范围为本次调查范围为**县2025年第五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共涉9个地块),涉及昌龙乡(8个地块)、**镇(1个地块)。该批次地块1、2为已建,地块3、9为未建,各地块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按一个批次开展相关报建工作。本批次调****中心,直径1公里范围,主要针对地块及地块周边开展调查工作,包括地块现状及历史情况,地块周边的敏感目标,现状及历史情况。 其中地块1占地面积0.0111公顷,位于昌龙乡林嘎村,乡政府138.73°方向,****政府所在地约9.730km;地块2占地面积0.0481公顷,位于**镇门德村,乡政府235.6°方向,****政府所在地约11.168km;地块3占地面积0.035公顷,位于昌龙乡雪布让村,乡政府226.09°方向,****政府所在地约4.553km;地块4占地面积0.04公顷,位于昌龙乡铁布公村,乡政府91.99°方向,****政府所在地约8.528km;地块5占地面积0.4377公顷,位于昌龙乡铁布公村,乡政府92.67°方向,****政府所在地约8.307km;地块6占地面积0.0396公顷,位于昌龙乡铁布公村,乡政府90.61°方向,****政府所在地约8.477km;地块7占地面积0.04公顷,位于昌龙乡铁布公村,乡政府90.98°方向,****政府所在地约8.435km;地块8占地面积0.3297公顷,位于昌龙乡铁布公村,乡政府92.08°方向,****政府所在地约8.297km;地块9占地面积0.04公顷,位于昌龙乡亚欧村,。乡政府97.74°方向,****政府所在地约1.075km。:按照《关于以“三调”成果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认定如下: 按土地利用类型(三大类)划分面积为: 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0212公顷,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面积为:占用农用地0.3625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0.2202公顷,农村道路0.0194公顷,设施农用地0.1229公顷;占用建设用地0.0226公顷,****基地0.0226公顷;占用未利用地面积为0.6361公顷,裸土地0.5967公顷,河流水面0.0150公顷,内陆滩涂0.0244公顷;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涉及的各地类代号:0401-天然牧草地 0702-****基地 1006-农村道路 1101-河流水面 1106-内陆滩涂 1202-设施农用地 1206-裸土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各地块现状主要属于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实际用途地块1至地块9均为****基地****基地,各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耕地、菜地及设施农用地等,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物质储存与输送;各地块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各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和耕地等,****小学、乡政府等,无工业企业,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各地块及周边范围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等敏感目标;现场踏勘均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各地块历史上主要涉及耕地、草地、设施农用地等,各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未利用;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以上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2020年6月2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中就“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答复意见的要求开展。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得出如下结论: 各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各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基地****基地(代码:070301)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