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梁定期检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土城路8号112号楼一层113、115室
成交金额:87563.52 元,单价33元/延米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梁定期检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要求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26年3月30日前将检测数据、评**果录入**公路资产养护平台及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相关数据库,提交正式纸质版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根据《公**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公**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等规定开展桥梁定期检查 |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镇交通路707号
联系方式:178****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磬**路春江明月21栋803室
联系方式:132****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强
电 话:132****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