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无
我单位拟对 **市某部预算管理咨询机构服务采购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市某部预算管理咨询机构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1-1 |
预算管理咨询机构服务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标书代写 |
个 |
0.00 |
0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说明:1.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选取5家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支持联合体投标。 |
||||||||
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三、技术参数、要求: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1 |
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和内容,各投标供应商基于从业经验,并结合自身对委托方预算管理特点和建设发展的理解,提供1份综合服务方案(涵盖各业务类型),基本内容包括需求理解、组织程序、评审(评价)标准和方法、质量控制、保密措施、重难点问题分析及处理办法、风险应对措施、结果反馈运用等方面。 (一)预算评审主要采取抽组专家,集中、批量评审项目(概)预算,重点审核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绩效目标、支出标准等,其中延续性项目的评审应当将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作为重要参考。 1.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方面。必要性主要是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内容是否与国家和军队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政策、发展规划计划相符,统筹衡量经费投入与能力生成、行业建设的关联性和匹配度,与部门职责衔接是否紧密,与其他项目是否存在交叉重复。可行性主要是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任务是否明确、实施条件是否具备,项目预算规模与计划方案、目标任务是否匹配,预期投资进度与预期工作进展是否匹配。完整性主要是项目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内容范围、目标任务、规模标准是否清晰明确,对建设项目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是否有分析、预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预算申报材料及相关依据资料是否齐全。 2.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合规性主要是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军队财经法律法规。合理性主要是项目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级财力水平相适应,是否属于本级支出责任,支出内容是否真实,经费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得当等。经济性主要是项目是否纳入预算项目库,并根据轻重缓急提出排序意见,各渠道来源经费是否统筹使用,实施方案是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是否有利于降本增效,资金需求是否按照标准测算,是否精打细算。 3.绩效目标及支出标准审核。主要是对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与项目资金需求的匹配性等进行审核,对编制预算时使用的支出标准是否适用进行审核。 4.其他评审侧重点审核。科研经费,侧重审核预算项目内容与建设(调整)计划匹配性;基本建设经费,在立项、任务书及初步设计阶段,侧重审核有无增加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及突破任务书建设规模、标准情况,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算初步设计工程量,审核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及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无任何理由超标准设计的分项工程,提出优化设计方案,对确有超支项目,提出经费安排合理化建议,形成评审报告。 (二)绩效评价从决策、投入、进度、质量、管理、时限和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建设资金投入产出效费比。评价内容包括: 1.项目决策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可行性、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安排合理性等。 2.项目执行情况。主要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预算执行符合率、资金拨付率、经费支出合规性等。 3.产出实现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经费节约率、成本合理性等。 4.效益取得情况。主要评价任务完成及时性、指标实现有效性、军事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 (三)科研建设项目概算审核及财务验收 1.概算审核,审核经费保障范围、内容合规性,经费保障规模、进度可行性,经费与建设内容的匹配性,经费规模合理性,经费安排合规性,支撑材料完备性。 2.财务验收,针对装备建设预先研究、研制、200万元以上的技术基础项目开展财务验收。在确认任务完成的前提下,重点审查项目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收益结转的合规性,经费使用的有效性。 (四)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重点完成项目巡查稽核、招标控制价(含合同价)审核2个方面内容: 1.巡查稽核。主要抽选未纳入抽查复审计划2亿元以上项目。主要是对项目竣工结算初审进行复盘核查,并综合评价初审机构审核成效,重点包括:全面审查建设单位施工过程经费管理情况;比对分部分项工程、措施费用或其他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分析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措施费用或其他工程价格取定的合理性;验证工程量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新材料、新工艺项目综合单价或单位估价的科学性;分析变更签证合理性、真实性、有效性;核对费用税金计取的适用性、准确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反映问题;考评初审机构关键争议解决、审核程序规范、保密措施落实等方面执业情况,编制形成巡查稽核报告。 2.招标控制价和合同价款审核。主要抽选1亿元以上项目。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价进行编审,形成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审核报告。 |
| ★ |
2 |
工作依据:1.国家和军队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2.需求构想、发展战略、建设规划计划和工作任务。3.部门职责相关规定。4.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5.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6.项目设立的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决算、会计账目、项目预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7.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等监督情况。8.其他相关资料。 |
| ★ |
3 |
人员及业绩要求:1.项目中标后,供应商应当精选政治表现好、业务技能精、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骨干专业力量,组建专属团队负责咨询服务工作,至少指定1名合伙人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并明确提供参与人员名册。如与其他承担项目产生冲突,专属团队应优先服务委托方项目任务,并保证承担审核业务项目负责人是专属团队人员,参审人员80%以上为专属团队成员,在具体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按照委托方要求指派相应团队或全职工作人员到服务地点驻现场办公,并指定1名负责人,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与能力不能满足要求,应及时更换,如需临时增加人员,供应商应从评审评价人员名册中选取,并在接到委托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及时配齐,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如有调研需要,上述人员应按委托方统一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
| ▲ |
4 |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军队单位委托的重点项目咨询服务的项目证明材料(区分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建设项目概算审核、科研财务验收、工程结算巡查稽核、招标控制价和合同价款审核6个类别),需附合同首页、甲乙双方名称、签字盖章、详细标的物、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委托方支付服务费收款凭据。 |
| ★ |
5 |
服务要求:1.按照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评价、审核稽核等业务。2.应服从委托方的统一领导,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给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3.在服务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委托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遇有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4.供应商配合派遣专业人员以专家咨询形式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财会监督、财经检查、业务评审、人员培训等专业活动增值服务。 |
| ★ |
6 |
供应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建立健全质量内控机制,定期向委托方反馈项目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承担向委托方提供服务及相关成果的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监管,无条件配合相关业务部门或监管部门审查。委托方不定期随机对供应商负责项目成果报告进行检查核实,供应商出具的成果报告,经巡视、审计和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偏差度在3%(含)以上或指出问题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复评结果跨等级的,委托方有权采取追缴咨询费用、直接解除协议、追究经济赔偿等处罚措施,同****管理部门按规定予以惩处,****行业协会。 |
| ★ |
7 |
供应商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总结本年度承担咨询服务工作情况,包括具体任务、完成情况、服务费金额、经验问题和建议等,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委托方。 |
| ▲ |
8 |
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项目团队的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严禁收受贿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军队和集体利益,自觉接受军队的监督。 |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 2026年02月14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的方式采取现场反馈、专人送达、传真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 1 |
★ |
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
1.交付(服务)时间: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期限为2年。除出现法定或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外,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1年。 |
|||||||||||||||||||||||||||||||||||||||||||||||||||||||||||||||||||
| 2 |
售后服务 |
1.供应商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总结本年度承担咨询服务工作情况,包括具体任务、完成情况、服务费金额、经验问题和建议等,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委托方。 |
||||||||||||||||||||||||||||||||||||||||||||||||||||||||||||||||||||
| 3 |
★ |
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
1.供应商应保证任务单位在使用其提供的软硬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 |
|||||||||||||||||||||||||||||||||||||||||||||||||||||||||||||||||||
| 4 |
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
本项目服务不涉及配套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 |
||||||||||||||||||||||||||||||||||||||||||||||||||||||||||||||||||||
| 5 |
★ |
付款及结算方式 |
供应商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取费标准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在供应商完成审核任务并提交正式有效审核报告和成果后30天内支付。供应商向委托方提供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的增值服务,不得向委托方收取费用。标书代写 |
|||||||||||||||||||||||||||||||||||||||||||||||||||||||||||||||||||
| 6 |
★ |
履约保证金 |
结合后期委托咨询任务量,设置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终止后无息返还。供应商若未按要求提供咨询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
|||||||||||||||||||||||||||||||||||||||||||||||||||||||||||||||||||
| 7 |
验收说明 |
1.供应商应保证有相对固定的专属团队服务于委托方,且人员结构合理,向委托方提供团队人员名册和简历信息,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负责的工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和反映项目情况,出具正式签章的评估结论或报告,并对出具的评价结论或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
||||||||||||||||||||||||||||||||||||||||||||||||||||||||||||||||||||
| 8 |
★ |
报价要求 |
各投标供应商按照预算绩效评价,科研建设项目概算审核、财务验收,工程建设项目评审4个类别的计费标准,分别报价下浮百分比,下浮2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下浮45%以上),55%以下为有效投标报价区间。计算完成相同工作内容有效投标下浮费率的算数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数量≥10个时,去掉1个最高和最低下浮费率),记为价格评审的基准下浮率,最终中标供应商完成相同工作内容下浮费率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合同费率。 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巡查稽核、招标控制价和合同价款审核等相关业务,有效投标报价区间设置为各指导费率下浮45%-55%以内。 1.巡查稽核。 巡查稽核费用标准
付费标准含专家往返委托方指定任务地点和开展工作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供应商自理。 2.招标控制价和合同价款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套取地方概算定额或依据施工图设计套取地方预算定额。收费标准参考**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京价协〔2015〕011号)。 招标控制价和合同价款审核
其他非工程类项目,如组织概算定价审核,参照上述计费方式及费率执行。付费标准含专家往返委托方指定任务地点和开展工作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供应商自理。 |
|||||||||||||||||||||||||||||||||||||||||||||||||||||||||||||||||||
| 9 |
验收要求 |
供应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建立健全质量内控机制,定期向委托方反馈项目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承担向委托方提供服务及相关成果的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监管,无条件配合相关业务部门或监管部门审查。委托方不定期随机对供应商负责项目成果报告进行检查核实,供应商出具的成果报告,经巡视、审计和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偏差度在3%(含)以上或指出问题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复评结果跨等级的,委托方有权采取追缴咨询费用、直接解除协议、追究经济赔偿等处罚措施,同****管理部门按规定予以惩处,****行业协会。 |
||||||||||||||||||||||||||||||||||||||||||||||||||||||||||||||||||||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助理、兰助理
办公电话:010-****2659
移动电话:188 5212 2720(苏)、181 0130 6063(兰)
传真:010-****2663
地址:**市**区****加油站对面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10-****2603
移动电话:189****0323
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