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研究,将本公司**市汽配市场(****)房产对外公开招商,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则,现就有关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商铺大小、经营类别及年租金等信息见下表:
| 商铺号 |
商铺面积(单位:㎡) |
经营范围 |
年租金底价(单位:元) |
房屋状态 |
| 7-3 |
65.6 |
汽车配件等 |
61401.6 |
空置 |
| 7-6 |
42.84 |
汽车配件等 |
46781.28 |
空置 |
| 9-2 |
86 |
汽车配件等 |
85656 |
空置 |
| 9-2-1 |
160 |
餐饮服务 |
19200 |
空置 |
二、承租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公司规定执行。
三、招商对象: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意向方须有相关营业经验且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投标确定: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意向单位,通过投标形式最终确定中标人。
五、招商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除9-2-1商铺意向单位须在投标前预交不计息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其余商铺意向单位须在投标前预交不计息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如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不计息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一次性退回。
七、中标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招商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招商须知》中明确。
九、本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10日起至2026年02月14日16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公司纪检监察员反映,联系电话: 0577-****8219。
报名地点:****办公室(**市汽配市场9幢3楼303室)
报名电话:****办公室 0577 - ****9980
****
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