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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30740L | 建设单位法人:沈荣炎 |
| 包智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沿江镇街路村 |
| ****朵纳智能家居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沿江镇街路村 |
| 经度:121.320481 纬度: 28.6980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7 |
| 台环(临)区改备****0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30740L002Q |
| 2025-02-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1500 |
| 8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30740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3********708150D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3********708150D | 竣工时间:2025-04-27 |
| 2025-04-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10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qh****1997.****.vc/col.jsp?id=10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100 万套浴室柜、100 万套人造石盆、100 万套浴镜、10 万套浴缸、10 万套****面、20 万台智能马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100 万套浴室柜、100 万套人造石盆、100 万套浴镜、10 万套浴缸、10 万套****面 |
| 取消年产20 万台智能马桶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采用裁切、注塑、组装等技术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采用裁切、组装等技术工艺 |
| 项目取消注塑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加工废水及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入灵江。废气:7#、8#生产车间收集到的木工粉尘经各生产车间中央除尘系统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生产车间单独设置的 1 根20m 排气筒排放(7#生产车间 DA002、8#生产车间 DA003)。噪声: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对生产设备做好减振措施;合理布置设备安装位置;生产车间配备完好的门窗,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 PVC 膜、玻璃边角料、**石边角料、金属边角料、 集尘灰、沉渣、废砂纸、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加工废水及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废气:7#、8#生产车间收集到的木工粉尘经各生产车间中央除尘系统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生产车间单独设置的 1 根20m 排气筒排放(7#生产车间 DA002、8#生产车间 DA003)。噪声: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对生产设备做好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日常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工人的日常操作管理,工件中转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放,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固废:实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 PVC 膜、玻璃边角料、**石边角料、金属边角料、集尘灰、沉渣、废砂纸、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等。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 PVC 膜、玻璃边角料、**石边角料、金属边角料、集尘灰、沉渣、废砂纸、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收集后委托****公司安全处置。 |
| 环评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实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处理工艺优于环评,有利于环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评平面布局:项目食堂位于9#停车楼;铝合金加工车间位于2#生产车间5F;仓库位于2#生产车间2F-6F,台盆安包车间位于3#生产车间1F;木工生产车间位于6#生产车间1F,浴室柜安包车间位于6#生产车间2F,6#生产车间3F为智能马桶安包车间,6#生产车间4F为浴缸安包车间,打磨房位于7#生产车间。危废仓库位于2#生产车间南侧。 2.生产设备:6#生产车间配备电子下料锯3台,封边机6台,手推锯1台,加工中心3台,打孔机5台,注塑机2台,破碎机1台;项目打磨房共设置4个。 3.其他:项目设置3条木工车间生产线(6#、7#、8#生产车间各1条),木工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3个;注塑废气排放口1个。 | 实际建设情况:1.平面布局:项目平面布局有部分调整,项目食堂由9#停车楼调整至2#生产车间1F;9#停车楼1F-7F均设置为停车楼;原位于2#生产车间5F的铝合金加工车间调整至8#生产车间2F西侧;原位于2#生产车间2F-6F的仓库均整合至4#生产车间2F、10#生产车间及12#仓库,2#生产车间2F-6F目前闲置;3#生产车间1F闲置,原位于3#生产车间1F的台盆安包车间调整至2F及3F西侧;由于木工车间智能生产设备的引进替换,本项目7#、8#生产车间1F配置的生产设备已能满足生产能力,6#生产车间1F的生产设备不再配备,原位于6#生产车间2F的浴室柜安包车间及4F的浴缸安包车间均整合至7#、8#生产车间2F-4F,原位于7#生产车间的打磨房调整至8#生产车间1楼,原位于6#生产车间3F的智能马桶项目不再实施,故6#生产车间1F-4F调整为样品展览室。危废仓库由2#生产车间南侧调整至2#生产车间北侧。其他与环评一致。项目位置变化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 2.生产设备:由于木工车间智能生产设备的引进替换及塑料配件采用外购,项目6#生产车间1F的生产设备不再配置,故电子下料锯减少3台,封边机减少6台,手推锯减少1台,加工中心减少3台,打孔机减少5台,注塑机减少2台,破碎机减少1台;项目建设打磨房3个。 3.其他:由于木工车间智能生产设备的引进替换,项目由3条木工车间生产线调整为2条生产线,项目木工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2个;由于项目浴室柜塑料配件外购,取消注塑工艺,故无注塑废气排放口。 |
| 1.平面布局变化:项目平面布局有部分调整,项目食堂由9#停车楼调整至2#生产车间1F;9#停车楼1F-7F均设置为停车楼;原位于2#生产车间5F的铝合金加工车间调整至8#生产车间2F西侧;原位于2#生产车间2F-6F的仓库均整合至4#生产车间2F、10#生产车间及12#仓库,2#生产车间2F-6F目前闲置;3#生产车间1F闲置,原位于3#生产车间1F的台盆安包车间调整至2F及3F西侧;由于木工车间智能生产设备的引进替换,本项目7#、8#生产车间1F配置的生产设备已能满足生产能力,6#生产车间1F的生产设备不再配备,原位于6#生产车间2F的浴室柜安包车间及4F的浴缸安包车间均整合至7#、8#生产车间2F-4F,原位于7#生产车间的打磨房调整至8#生产车间1楼,原位于6#生产车间3F的智能马桶项目不再实施,故6#生产车间1F-4F调整为样品展览室。危废仓库由2#生产车间南侧调整至2#生产车间北侧。其他与环评一致。项目位置变化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 2.生产设备变化:由于木工车间智能生产设备的引进替换及塑料配件采用外购,项目6#生产车间1F的生产设备不再配置,故电子下料锯减少3台,封边机减少6台,手推锯减少1台,加工中心减少3台,打孔机减少5台,注塑机减少2台,破碎机减少1台;项目打磨房减少1个;设备数量减少,便于管理。 3.其他:由于木工车间智能生产设备的引进替换,项目由3条木工车间生产线调整为2条生产线,项目木工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减少1个;由于项目浴室柜塑料配件外购,取消注塑工艺,故注塑废气排放口减少1个。项目废气排放口减少,便于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6324 | 0.6375 | 0 | 0 | 0.632 | 0.632 | |
| 0 | 0.19 | 0.191 | 0 | 0 | 0.19 | 0.19 | |
| 0 | 0.009 | 0.01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45 | 0.864 | 0 | 0 | 0.745 | 0.745 | / |
| 0 | 0 | 0.04 | 0 | 0.04 | 0 | -0.04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厂区污水站 | 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范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 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处理厂集中处理排入灵江。 | 在生活污水口、****处理站总排口各设置一个采样点,监测项目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范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 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1 | 7#生产车间木工粉尘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7#生产车间收集到的木工粉尘经生产车间中央除尘系统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单独设置的 1 根20m 排气筒排放(DA002)。 | 在7#车间木工粉尘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7#生产车间木工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
| 2 | 8#生产车间木工粉尘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8#生产车间收集到的木工粉尘经生产车间中央除尘系统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单独设置的 1 根20m 排气筒排放(DA003)。 | 在8#车间木工粉尘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8#生产车间木工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 1 |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对生产设备做好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日常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工人的日常操作管理,工件中转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放,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 围绕厂区边界设4个测点,每个测点在昼间测量一次,测2天。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 PVC 膜、玻璃边角料、**石边角料、金属边角料、 集尘灰、沉渣、废砂纸、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 PVC 膜、玻璃边角料、**石边角料、金属边角料、集尘灰、沉渣、废砂纸、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 项目建有一个一般固废堆场和一个危险固废堆场。一般固废堆场位于12#仓库北侧,面积约100m2,用来暂时存放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 PVC 膜、玻璃边角料、**石边角料、金属边角料、集尘灰、沉渣、废砂纸、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危废堆场位于2#生产车间北侧,约120m2,用来暂时存放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包装桶。危险固废暂存间为独立隔间,由专人负责管理;门口已上锁,墙上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危险固废管理周知卡及分区图;堆场内部地面混凝土硬化并涂有环氧树脂防渗防腐防漏,堆场四周设有导流沟及渗出液收集池,各类危险废物均已分类分区存放并挂设标牌区分;固体危险废物采用袋装存放,液体危险废物用桶装容器存放,容器外已粘贴符合标准规范的标签;室内已放置台秤。 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 PVC 膜、玻璃边角料、**石边角料、金属边角料、集尘灰、沉渣、废砂纸、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收集后委托****公司安全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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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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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 CODCr 及 NH3-N 可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烟(粉)尘为备案指标,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VOCs 按 1:1 削减替代量为 0.040t/a,VOCs 总量控****生态环境局调剂,经批准落实后方可建设投入使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 CODCr 及 NH3-N 可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烟(粉)尘为备案指标,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VOCs 按 1:1 削减替代量为 0.040t/a,项目取消注塑工序,VOCs产生量为0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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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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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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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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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