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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高桥乡商住一体化开发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2-09 14:29 至 2026-02-24 14:2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196.3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高桥乡龚家桥村 | |||
| 经度 | 110.546911 | 纬度 | 31.22540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1-10 至 2026-01-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玲 | 单位联系电话 | 158****004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俊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5****710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向剑宇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1****661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高桥乡 | |||||
| 报告主要结论 | 高桥乡商住一体化开发项目,位于**市**县高桥乡龚家桥村,北至高桥乡良斗河,****卫生院,南至高桥乡龚家桥村境内G209国道,西至高桥乡龚家桥村红军桥。,调查面积为净用地面积1196.32㎡,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0.546911°、北纬31.225403°。项目地块变更前为国有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18****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现规划为居住用地,依据<>中第五十九条的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项目于2026年1月10日-2026年1月20日对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利****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判定,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源,周边区域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地块污染影响不大,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活动均不存在污染影响, 判断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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