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湘江新区信息化运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麓谷大道668号C栋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大道588****科技园一期2栋4楼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级别
注:A、本表所列是指服务商对服务事件的责任响应时间与处理时限,如果事件涉及第三方处理,则处置时限为判断事件原因并通知第三方的时间,并有责任协助第三方快速处置。 B、需要设备原厂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处理时限依照相应设备原厂维保条款执行。 (2)项目考核与处罚 根据ITIL运维管理平台和人工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服务局对服务商工作实行月度考核,并根据以下考核结果按合同约定支付运维服务费,具体规定如下:
注:A、考核计分表是扣分制,当服务不满足要求时进行扣分,扣至该项分数为零时止。 B、考核办法:项目服务结果将从年度验收中体现,具体从事件响应时间、事件恢复时间、服务质量及保障、文档管理及其他四个维度来体现,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考核分95分则触发扣款条件,每扣一分将扣除年度运维费用0.1%,以此类推。当考核分低于80分,****服务局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考核周期 运维服务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服务期满后进行年度考核。 2.人员配置要求(1)本运维项目需要一线驻场服务工程师17人。团队人员安排如下:
(2)本项目需要配备二线运维服务人员14名,团队人员安排如下:
运维支撑工具体系既包括基本的运维工具,如笔记本、光功率计、测线仪、巡线仪、工具包等基本运维工具,也包括运维管理系统、监控系统等系统工具。 (1)运维管理系统 乙方须部署基于ITI的运维管理系统,配合服务台使用,实现运维服务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服务台为运维服务对象和it服务组织提供一个统一联系点,统一接收运维服务对象的事件请求、调派**,并对运维服务过程进行跟踪。 (2)网络监控系统 ****中心实现对网络、服务器、交换机等的实时全方位的远程监控,网络监控系统需安装部署在政务外网环境内。 (3)动环监控系统 乙方须部署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实现对湘江新区一、二、****中心机房温度、湿度、漏水、烟火、市电、UPS供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上述服务工具功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其他要求备品备件费用采取包干方式,已包含在运维费用中,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备品备件更换维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具体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不另行增加费用。合同期内,备品备件清单内容需履行到位,纳入年度考核验收范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其他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6.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30%,说明:服务合同签订完毕,乙方完成项目进场计划及驻场团队成员、运维工具等部署到位,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正式开始起算服务,待财政指标下达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51.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35%,说明:服务期满半年,经半年度验收合格,待财政指标下达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51.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35%,说明:服务期满1年,经年度验收合格,按照考核结果扣除相应款项(如触发扣款条件),待财政指标下达后,由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 收款账户: ****银行**金鹏支行(****:190********22100192)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04 —— 2027-02-03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验收程序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提供5×8小时驻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立即赶赴现场解决。 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3.对于重要活动,****服务局要求安排人员提供支持服务。 4.根据运维工作实际需要,服务商在服务期间免费提供运维车辆。 5.提供远程网络监控服务,监控电子政务外网与应用系统运行状态,远程监控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6.提供机房7×24小时现场值班服务。 7.对于通过远程监控发现的故障或隐患,须及****服务局报告并及时处理。 8.对于服务请求,10分钟内电话响应,达到100%的响应率。 9.达到98%以上的故障解决率。 10.回访用户平均满意度不低于95%。 11.紧急、特殊的服务要求应立即提供服务至解决问题为止。 12.对于未能及时完成服务的事件,****服务局提出书面解释。 13.对于运维及安全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严重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14.按月、季度、年度对运维及安全服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按****服务局提交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报告。 15.人员培训要求:投标人应每半年组织一次人数不少于 5 人的信息化设备使用培训。 16.安全保密及应急管理:提供可靠、有效、可执行的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制定运维人员运维工作保密规定,保证设备、配置、数据等信息的安全。从保密制度、保密意识、保密手段三方面入手,建立可行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完善保密管理手段,并狠抓落实,保障信息安全,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项目****政府投资信息化运维项目竣工验收指导文件及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应及时依据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价款。 5.甲方项目负责人有权对乙方派驻的项目人员就服务问题进行工作分配和调度,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6.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进不符合相应要求的工作。 7.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项下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对甲方投诉及时做出正式回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甲方服务需求。 5.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6.乙方须保障本运维项目人员的稳定,如需更换人员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合同约定。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乙方拒绝改正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乙方有义务保障本项目所有相关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同时应协助采购人拟定科学合理的交接计划,并无条件协助采购人进行所有相关系统和数据的平稳、有序、安全和完整地迁移,确保所有相关系统平稳过渡(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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