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全市托育从业人员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宁卫妇幼〔2024〕8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区托育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本项目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区托育从业人员中级保育师职业培训
2. 项目地点:**市**区
3.培训时间:拟定于2026年3月中下旬开班,具体时间由采购人与成交商在合同中约定。
4.培训规模与目标:计划培训中级保育师约400名(具体以实际报名为准),培训后学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能力,并组织参加相关职业技能考核。
5. 预算金额:单价不超过1000元/人,总价不超过40万元
6.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方式: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基本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特定资格:
(1)具有**省或******保障部门认定的保育师(员)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备保育师或相近专业领域的培训经验,提供过往相关培训合同或成果证明复印件。
3. 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与供应商声明不符,将取消其资格)。标书代写
4. 财务与经营状况: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关联关系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6.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采购需求概要
1. 培训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保育师》职业标准(中级)及**市相关文件要求设置课程,涵盖职业道德、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生活照料、安全健康管理、早期学习支持、家园社共育等内容。
2. 师资要求:授课教师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有丰富的实践或教学经验,须提供拟派师资名单及资质证明。
3. 考核组织:负责培训全过程管理,并组织学员参加由人社部门或指定评价机构实施的中级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
4. 成果交付:培训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工作总结、学员考核成绩汇总、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
5. 其他服务:提供合规的培训费用发票。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
(正常工作日时间,不包括春节假期)
2. 地点:**区沙洲街道平良大街42号
3. 方式:供应商指派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办理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保育师培训资质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未按规定完成报名者,无资格参与后续投标,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启与评审标书代写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17:00。供应商须于此时间点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上述地点,逾期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组织开启。(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3.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且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人组织抽签或协商确定。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七、联系信息
采购人:********中心)
地址:**市**区沙洲街道平良大街42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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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