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雪铲技术参数
★1.除雪铲总宽度:≥3600mm
★2.除雪铲高度:≥1100
★3.作业速度:30-50km/h
★4.整备质量:≥950kg
★5.自带液压单元取力,工作电压:24V
★6.除雪铲宽度(前后):≥1600
★7.铲身材质:≥Q345或锰钢 厚度≥4.0mm
★8.除雪铲左右摆动角度:各为±30度任意调节
★9.避障方式:3段式分体避障
★10.回弹弹簧数量:≥6支
★11.铲刃材质:≥NM450高强度耐磨板,板材厚度≥16mm,高度≥200mm
★12.除雪铲采用方式:钢连接安全升降方式并自带平衡功能,各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均设置限位功能
★13.控制系统:操作人员在驾驶室内通过有线遥控器控制雪铲所有动作,工作电压为底盘常规24V
★14.照明配置:示廓灯及作业照明系统,便于夜间除雪作业
★15.快拆功能:能快速与主车连接拆卸,与除雪滚刷适配达到快速更换要求
★16.最低工作温度:≥-30摄氏度
★17.交货及安装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交货并对设备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18.人员培训:成交供应商需在设备交付时,免费提供2次人员培训,含操作规范、日常保养、简单故障排查,同步对操作人员进行冬季作业规范和应急流程的强化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够达到熟练操作设备的要求
★19.技术对接:成交供应商提供专属技术顾问(1-2人),随时解答操作、维保疑问,远程指导解决小型故障
★20.资料支持: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附赠设备说明书、维修手册,方便日常查阅
★21.质量期限:自设备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
★22.现场支持: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24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
★23.质保期间维修:质保期间内非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故障,厂家免费维修+免费更换原厂配件
★24.备品备件:应及时保障供应并保证原厂正品,价格应为同期市场最低价格
★2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2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内的内容为准,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数量:四台
除雪滚刷技术参数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3900×2300×1080
★2.滚刷片直径:≥810mm
★3.刷毛材质:尼龙+钢丝
★4.最大工作转速(r/pm):≥400
★5.挡雪板:≥1件
★6.左右摇摆:±30度
★7.滚刷有效清扫宽度(mm):≥3600
★8.液压系统工作压力(mpa):≥20
★9.作业速度:5-40km/h
★10.定位支撑轮:≥2个、实心耐磨橡胶轮胎,规格≥410×150mm
★11.最低作业温度:≤-40摄氏度
★12.设备重量:≥1200
★13.工作电压:24V
★14.清雪厚度(mm):≥200
★15.适用车型:≥25吨
★16.平衡装置: 根据路况自动调整刷体横向平衡、路面仿形倾角±5度
★17.安全示宽灯:≥2根柔光LED灯柱带弹性底座
★18.照明配置:作业照明系统,便于夜间除雪作业
★19.快速拆卸:能快速与主车连接拆卸,与除雪铲适配达到快速更换要求
★20.交货及安装日期:成交供应商自中标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供货同时对设备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21.人员培训:成交供应商需在设备交付时,免费提供2次人员培训,含操作规范、日常保养、简单故障排查,同步对操作人员进行冬季作业规范和应急流程的强化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够达到熟练操作设备的要求
★22.技术对接:成交供应商提供专属技术顾问(1-2人),随时解答操作、维保疑问,远程指导解决小型故障
★23.资料支持: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附赠设备说明书、维修手册,方便日常查阅
★24.质量期限:自设备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
★25.现场支持: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24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
★26.质保期间维修:质保期间内非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故障,厂家免费维修+免费更换原厂配件
★27.退 货:因同一重要部位(液压马达、液压油管、雪刷滚轴)因质量问题连续发生两次损坏的,中标企业应无条件退货处理
★28.备品备件:应及时保障供应并保证原厂正品,价格应为同期市场最低价格
★29.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2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内的内容为准,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数量:**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13日10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