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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废钢铁清洁高效循环利用智能化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报告公示:
(一)项目名称:****废钢铁清洁高效循环利用智能化提升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关冲**侧
(四)公示内容: 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