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 地块居住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2-09 15:12 至 2026-02-24 15:12 |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地块面积(m2) | 9608.9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22年至2024年 | 活动历史 | ******公司于 2022 年建成,2024年关停并拆除。主要从事铝合金模板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合金模板 10 万平方米。 | |||
| 地块规划用途 | 规划为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北环西街和太行北路交叉口 | |||
| 经度 | 113.095120 | 纬度 | 36.23085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2-11 至 2026-01-3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玉伟 | 单位联系电话 | 183****8738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集团****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玉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3****873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局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严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337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府后西街355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地块用地总面积为0.96089公顷。其中:史家庄村土地面积0.943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关杜庄村土地面积0.016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0.0125公顷、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0.0006公顷、****基地0.0030公顷)。 ****地块居住用地位于北环西街和太行北路交叉口,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13.09512°、36.23085°,占地9608.90m2。****家具城,东临三建办公楼,西至上尚城,南至中池联华电子科技产业园(**市****公司、享未来运动城)。该地块历史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 我单位承接本次调查工作后,立即组成了项目组,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文件及技术导则的要求,在资料收集、人员走访、现场踏勘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该地块的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并对地块土壤样品进行采样和检测。 根据钻探揭露的地层及其沉积特征,结合区域地质资料综合分析判定,在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调查地块地基土沉积时代及成因类型自上而下依次为:分别叙述如下: 根据本次调查期间****公司出具的《****地块居住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水文地质勘察报告》(2026年1月),本地块水文地质条件如下:①杂填土(Q4ml):杂色,中密,潮,含小石子。 (1)场地地形、地貌 场地地势总体上基本平整,各勘探点地面标高介于908.03-908.40m之间,最大高差约0.37m。场地所属地貌单元为**地带。②粉土(Q4al+pl):褐红色,中密,潮,含云母、氧化物。③粉质粘土(Q4al+pl):褐黄色,中密,湿,可塑,切面光滑。本次勘察未揭穿第③层粉质粘土。 本次勘察钻孔S1/W1、S5/W2、S6/W3揭露地下水,初见水位埋至深度为7.5~9.5m,绝对标高为899.39~900.53m,根据初见水位判断含水层为②粉土,稳定水位埋至深度为6.8~8.8m,绝对标高为899.49~901.24m,根据稳定水位判断地下水随地层起伏变化由东北至西南逐渐递降,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地下水主要补给为大气降水,水位随季节性变化较大。勘察期间属枯水期,地下水位变幅约0.2m。 根据初步采样及样品检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土壤45项基本项目+pH、氨氮、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甲基叔丁基醚、苊、苊烯、蒽、荧蒽、芴、芘、菲、苯并[g,h,i]苝。检出项目共10项,包括pH、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检出率均为100%,除以上指标的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45项基本项目+地下水常规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甲基叔丁基醚、苊、苊烯、蒽、荧蒽、芴、芘、菲、苯并[g,h,i]苝。检出项目共计11项,分别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检出率均为100%,除以上指标的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检出项目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基于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