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城市之巅4、5、6、9号楼消防整改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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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2/9 15: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广厦城市之巅4、5、6、9号楼消防整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市**区经三**95号24层2415号

****000

评审总得分:

92.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广厦城市之巅4、5、6、9号楼消防整改项目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陈建设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111********39165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芳、赵超然、任蒙(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经八路2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5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李田田、史岩、吴晓芳

联系方式:0371-****070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田田、史岩、吴晓芳

联系方式:037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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