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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螺水泥窑年综合利用15万吨RDF替代燃料及15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螺水泥窑年综合利用15万吨RDF替代燃料及15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三县岭镇
公示内容:**海螺水泥窑年综合利用15万吨RDF替代燃料及15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