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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00MA1NLQLD5L | 建设单位法人:侯伟 |
| 侯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原名为三里湿地,位于骆马湖西南角 |
| **市三里湿地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市第一**春好处湿地生态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原名为三里湿地,位于骆马湖西南角 |
| 经度:118.12157 纬度: 34.046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0 |
| 宿环建管〔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23 |
| 783.59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00MA1NLQLD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391MA1N29YCX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91MA1N29YCXQ | 竣工时间:2025-06-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河湖整治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河湖整治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省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之一,通过退圩还湖、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加强**市境内骆马湖的湖泊保护,恢复湖泊防洪调蓄能力,改善湖泊水质与水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工程对湖内南北长约1.8km、东西宽约1.3km的圩区进行退圩还湖、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总面积约173.03万m2。本工程破除封闭圩埂、连通内部水体,释放防洪库容15.94万m3,退还湖区水面127.64hm2,土方外弃总量7.61万m3,**9组水系连通涵洞,**可拆卸钢结构便桥10座、地埋过水汀步1组,对原鱼塘底泥实施生态清淤,清淤土方量约8.39万m3保留、修复新栽消落带、水生植物及复层绿化8.41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清淤及圩区破除:铲除现状圩埂11.81km,由现状23.3m~24.5m不等的高程范围统一挖低至21.3m,腾退现状侵占的湖区库容15.49万m3,退圩还湖面积173hm2;对项目区内连接圩区堤防内侧池底部分区域进行清淤处理,清淤深度根据地形条件差异化确定为0.3m~1.0m,清除淤泥总量约8.39万m3,全部利用全密封污泥自卸车运至弃土场; (2)工程改造:**、重建、加固过水设施20座,其中连通便桥10座,连通涵9座,溢流堰1座,**桥、涵总长共933m; (3)生境塑造:采用自然缓坡入水式的生态化岸线设计,改造岸线总长约25.46km,坡比≤1:4,对其中8.89km的外围险工岸线采用松木桩辅助消落带植被灌丛进行生态防护,并对重点段的1.72km迎湖侧岸坡单侧加铺水土保护毯(生态护毯)巩固防护效果; (4)植被恢复:梳理现状乔木,筛选移除长势不佳的植株,结合保留部分进行适当补栽,构成适应洪水条件的湿生林带基调;引入其他差异化的特色树种,结合生态岸线建设,构建完善的湿生植被; (5)生态驳岸设计:对重点段的 1.72km 迎湖侧岸坡单侧加铺水土保护毯(生态护毯)巩固防护效果;一般段8.89km 的外围险工岸线采用公木桩辅助消落带植被灌丛进行生态防护;其余滩岸播撤草籽。结合生态岸线设计,保留、修复消落带、水生植物及复层绿化8.41万m2。局部补植杉等乔木 523 栋、木 202 株。 (6)生态监测栈道、应急驻营场、生态观测平台等观测设施建设; (7)电气工程等。 |
| 弃方减少0.82万m3,生态防护段增加4.01km,巡护连接路,在此基础上新增铺设2.0m宽监测养护便道3.63km,新增消落带生态绿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圩区破除、生态清淤、生境塑造、生态驳岸施工、巡护连接路、连通桥涵施工,绿化工程施工等 | 实际建设情况:圩区破除、生态清淤、生境塑造、生态驳岸施工、巡护连接路、连通桥涵施工,绿化工程施工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废气:弃土区设置围挡、防渗防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回用于场区绿化或施工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围堰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养护工序;排泥废水通过静置沉淀后储存于弃土区坑塘内不外排。噪声:针对机械噪声主要通过隔声降噪的措施,同时加强作业过程中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摩擦而产生的噪声,控制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主要休息时间。施工期间的交通噪声通过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与时间,尽可能地减****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固废:施工一般固废置于临时堆土区,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厂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委托有关单位处置,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在场地贮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清运;清淤淤泥统一送至弃土区,不得随意外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废气:弃土区设置围挡、防渗防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回用于场区绿化或施工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围堰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本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排泥废水通过静置沉淀后储存于弃土区坑塘内不外排。噪声:针对机械噪声主要通过隔声降噪的措施,控制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主要休息时间。施工期间的交通噪声通过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与时间,减****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固废:施工一般固废置于临时堆土区,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厂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委托有关单位处置,废水处理隔油池未产生油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清运;清淤淤泥统一送至弃土区,不得随意外运处置。 |
| 施工期围堰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施工期隔油池未产生油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临时弃土区:在施工范围内布置,面积约6.30万m2,临时道路占地5.25万m2在施工范围内布置,0.7万m2位于一线大堤,堤防背水侧,临时生产生活区位于一线大堤,堤防背水侧,面积约1万m2 | 实际建设情况:临时弃土区:在施工范围内布置,面积约6.30万m2,临时道路占地5.25万m2在施工范围内布置,0.7万m2位于一线大堤,堤防背水侧,临时生产生活区位于一线大堤,堤防背水侧,面积约4千m2 |
| 临时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减少6千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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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设置施工临时生产生活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回用于场区绿化或施工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围堰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养护工序;排泥废水通过静置沉淀后储存于弃土区坑塘内不外排。 | 回用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相应标准 | 施工期设置施工临时生产生活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回用于场区绿化或施工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围堰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排泥废水通过静置沉淀后储存于弃土区坑塘内不外排 | 已检测 |
| 1 | 弃土区设置围挡、防渗防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置围挡,施工期进行检测 | 施工期大气扬尘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淤和淤泥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 | 弃土区设置围挡、防渗防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置围挡。施工期进行检测 | 已检测 |
| 1 | 所有进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外排噪声指标参数等须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合理控制施工时间; 优化运输路线; 加强交通限速、鸣笛管控并设立警示牌; 采取围挡或移动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 | 施工期间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 施工期所有进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外排噪声指标参数等均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控制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鸣笛管控并设立警示牌等措施;采取围挡或移动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 | 已检测 |
| 1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建筑垃圾首先采取**化原则,能利用的先利用,能回收的先回收,不能利用和回收的应集中收集运往市政渣土场统一处理,运输过程需设置防止散落的措施。废水处理污泥,沉淀池污泥为一般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隔油池油泥不在施工场地储存,采用密闭包装桶包装及时委外处理。清淤底泥,用作东调南下提标工程备用土源,并采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先利用,能回收的先回收,不能利用和回收的集中收集运往市政渣土场统一处理,废水处理污泥,施工期间隔油池未隔出油泥,施工期间无油泥产生。清淤底泥,用作东调南下提标工程备用土源,并采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 |
| 1 | 陆生生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避免在鸟类活动的高峰期(清晨和傍晚)进行施工; 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施工区的鸟类、蛙类、蛇类和哺乳动物等; 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要进行细致的规划,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 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 在施工结束施工人员撤离时,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物等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板块的连通性; 对临时施工区进行绿化,尽可能恢复已被破坏的植被,绿化树种选择当地种类。水生生态:涉水工程施工前采取趋鱼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鱼类**不受工程的破坏;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时序; 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与教育,严禁进入生态环境敏感区进行狩猎、捕捞和垂钓等活动; 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严禁将施工废弃物在河湖滩地随意堆放,垃圾、废物等要有专人负责收集和定期处理; 污水不得随意排入河道及湖泊,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 | 陆生生态: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避开在鸟类活动的高峰期(清晨和傍晚)进行施工; 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施工区的鸟类、蛙类、蛇类和哺乳动物等; 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要进行细致的规划,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严格执行施工规划,未扩大作业面; 施工过程中未使用高噪声施工; 在施工结束施工人员撤离时,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物等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板块的连通性; 对临时施工区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种类。水生生态:项目在施工期涉水工程施工前采取趋鱼措施,保护鱼类**基本未受工程的破坏;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时序; 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与教育,施工人员未进入生态环境敏感区进行狩猎、捕捞和垂钓等活动; 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已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施工废弃物未在河湖滩地随意堆放,垃圾、废物等均有专人负责收集和定期处理; 污水未排入河道及湖泊,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场地平整; |
| 1 | 加强监测船只日常管理,定期维护 | 加强监测船只日常管理,定期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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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最大限度节约土地。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禁止在各类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等大型临时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指施,减缓对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已对施工期进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减少。未在各类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等大型临时设施。已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施工结束后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指施,对项目影响范围进项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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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