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朵纳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浴室柜、100万套人造石台盆、10万套浴缸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台州-临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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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30740L沈荣炎
包智强**省**市**市
江省**市**市沿江镇街路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0万套浴室柜、100万套人造**盆、10万套浴缸技改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省**市**市 江省**市**市沿江镇街路村
经度:121.320481 纬度: 28.698078****环境局**分局
2023-12-27
台环建(临)〔2023〕111号913********630740L002Q
2025-02-131700
940****
913********630740L**市****公司
913********708150D**市****公司
913********708150D2025-04-27
2025-04-282025-05-10
2025-12-152026-02-05
https://qh****1997.****.vc/col.jsp?id=10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万套浴室柜、100万套人造**盆、10万套浴缸技改项目年产100万套浴室柜、100万套人造**盆、10万套浴缸技改项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购置各类涂装、浇注、喷胶衣、喷纤等设备,对原有的浴室柜、人造**盆及浴缸产品的技改,其中浴室柜产品增加涂装工艺,人造**盆产品增加喷胶、浇注工艺,浴缸产品增加喷漆、喷纤等工艺。购置各类涂装、浇注、喷胶衣、喷纤等设备,对原有的浴室柜、人造**盆及浴缸产品的技改,其中浴室柜产品增加涂装工艺,人造**盆产品增加喷胶、浇注工艺,浴缸产品增加喷漆、喷纤等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技改新增生产废水汇同原有厂区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入灵江。 废气: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新增产生废气包括UV辊涂废气、油性漆涂装废气(油性漆调漆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晾干废气)、水性漆涂装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水性漆晾干废气)、底漆打磨粉尘、投料粉尘、搅拌废气、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模具调胶衣废气、模具喷胶衣废气、模具固化废气、台盆浇注废气、台盆固化废气、台盆脱模废气、台盆定型废气、浴缸调胶衣废气、浴缸喷纤废气、浴缸固化废气、浴缸拼接废气)、台盆整修粉尘、软化废气、浴缸切割粉尘、浴缸打磨粉尘及污水站废气等。 1、油性漆涂装废气(7#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漆间及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再汇同调漆废气、晾干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4);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2、水性漆涂装废气(7#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再汇同晾干废气一并经二级水喷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5); 3、UV底漆、油性漆涂装废气(8#生产车间):UV辊涂线辊涂区及光固化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漆间及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再汇同辊涂废气、调漆废气、晾干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6);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4、底漆打磨粉尘(7#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底漆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7); 5、底漆打磨粉尘(8#生产车间):采用密闭式砂光打磨机,内部配套负压集气装置;人工打磨工序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底漆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经砂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的砂光打磨粉尘一并经8#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8); 6、投料粉尘:设置独立密闭的粉料上料间,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收集到的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9); 7、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3#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浇注房、固化房及流转烘道,内部负压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胶衣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收集到的喷胶衣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再汇同台盆浇注废气、固化废气、脱模废气、加热定型废气及模具调胶衣废气、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0);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8、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4#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浇注房、固化房及流转烘道,内部负压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胶衣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收集到的喷胶衣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再汇同台盆浇注废气、固化废气、脱模废气、加热定型废气及模具调胶衣废气、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1);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9、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7#生产车间、8#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喷纤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固化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纤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再汇同浴缸调胶衣废气、拼接废气、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2);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8#生产车间废气接入7#生产车间DA012废气处理装置合并处理; 10、台盆整修粉尘(3#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整修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3); 11、模具及台盆整修粉尘(4#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整修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4); 12、浴缸切割、打磨粉尘(7#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切割、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5); 13、浴缸切割、打磨粉尘(8#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切割、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6); 14:污水站废气:污水站相关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收集后的污水站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17)。 噪声: 1、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2、设备安装时对生产设备做好减振措施; 3、合理布置设备安装位置; 4、生产车间配备完好的门窗,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5、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固废: 1、依托原有项目审批位于厂区12#仓库南侧空地的1座面积约100m2的危废仓库用于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暂存,危废仓库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三防”措施,并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定期处置; 2、其它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水:技改新增生产废水汇同原有厂区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入灵江。 废气: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新增产生废气包括UV辊涂废气、油性漆涂装废气(油性漆调漆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晾干废气)、水性漆涂装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水性漆晾干废气)、底漆打磨粉尘、投料粉尘、搅拌废气、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模具调胶衣废气、模具喷胶衣废气、模具固化废气、台盆浇注废气、台盆固化废气、台盆脱模废气、台盆定型废气、浴缸调胶衣废气、浴缸喷纤废气、浴缸固化废气、浴缸拼接废气)、台盆整修粉尘、软化废气、浴缸切割粉尘、浴缸打磨粉尘及污水站废气等。 1、油性漆涂装废气(油性漆调漆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晾干废气)(7#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油性漆手动喷房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往复式自动喷机(自动喷房)密闭自动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漆间及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往复式自动喷机(自动喷漆房)废气经设备自带的过滤网过滤后,调漆废气与晾干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预处理后,再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4);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2、水性漆涂装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水性漆晾干废气)(7#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再汇同晾干废气一并经二级水喷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5); 3、UV辊涂废气、油性漆涂装废气(油性漆调漆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晾干废气)(8#生产车间):UV辊涂线辊涂区及光固化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漆间及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辊涂废气、调漆废气、晾干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预处理后,再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6);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4、底漆打磨粉尘(7#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底漆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7); 5、底漆打磨粉尘(8#生产车间):采用密闭式砂光打磨机,内部配套负压集气装置;人工打磨工序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底漆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砂光打磨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8#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8); 6、投料粉尘:台盆石粉投料设置独立密闭的粉料上料间,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收集到的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9); 7、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模具调胶衣废气、模具喷胶衣废气、模具固化废气、台盆浇注废气、台盆固化废气、台盆脱模废气、台盆定型废气)(3#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浇注房、固化房及流转烘道,内部负压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胶衣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收集到的喷胶衣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台盆浇注废气、固化废气、脱模废气、加热定型废气及模具调胶衣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预处理后,再一并经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10);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8、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模具调胶衣废气、模具喷胶衣废气、模具固化废气、台盆浇注废气、台盆固化废气、台盆脱模废气、台盆定型废气)(4#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浇注房、固化房及流转烘道,内部负压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胶衣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收集到的喷胶衣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台盆浇注废气、固化废气、脱模废气、加热定型废气及模具调胶衣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预处理后,再一并经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11);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9、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浴缸调胶衣废气、浴缸喷纤废气、浴缸固化废气、浴缸拼接废气)(7#生产车间、8#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喷纤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固化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纤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浴缸调胶衣废气、拼接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预处理后,再一并经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12);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7#生产车间废气接入8#生产车间DA012废气处理装置合并处理; 10、台盆整修粉尘(3#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整修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3); 11、模具及台盆整修粉尘(4#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整修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4); 12、浴缸切割、打磨粉尘(7#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切割、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5); 13、浴缸切割、打磨粉尘(8#生产车间):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切割、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6); 14:污水站废气:污水站相关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收集后的污水站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7)。 噪声:项目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已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生产车间配备完好的门窗,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固废:项目建有一个一般固废堆场和一个危险固废堆场。一般固废堆场位于12#仓库北侧,面积约100m2,用来暂时存放树脂边角料、一般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砂纸和废布袋。危废堆场位于2#生产车间北侧,约120m2,用来暂时存放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水帘胶渣、底漆打磨集尘灰、废UV底漆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其他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和污水处理反渗透膜。危险固废暂存间为独立隔间,由专人负责管理;门口已上锁,墙上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危险固废管理周知卡及分区图;堆场内部地面混凝土硬化并涂有环氧树脂防渗防腐防漏,堆场四周设有导流沟及渗出液收集池,各类危险废物均已分类分区存放并挂设标牌区分;固体危险废物采用袋装存放,液体危险废物用桶装容器存放,容器外已粘贴符合标准规范的标签;室内已放置台秤。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均妥善处置。树脂边角料、一般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砂纸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水帘胶渣、底漆打磨集尘灰、废UV底漆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其他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污水处理污泥及污水处理反渗透膜等委托台****公司安全处置。废催化剂委托**市****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项目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已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生产车间配备完好的门窗,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固废:本技改项目新增产生的副产物主要包括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水帘胶渣、树脂边角料、底漆打磨集尘灰、一般集尘灰、废UV底漆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一般废包装材料、其他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模具、废砂纸、废布袋、废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污水处理反渗透膜及废天和树脂吨桶。废天****树脂厂家回收利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建有一个一般固废堆场和一个危险固废堆场。一般固废堆场位于12#仓库北侧,面积约100m2,用来暂时存放树脂边角料、一般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砂纸和废布袋。危废堆场位于2#生产车间北侧,约120m2,用来暂时存放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水帘胶渣、底漆打磨集尘灰、废UV底漆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其他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和污水处理反渗透膜。危险固废暂存间为独立隔间,由专人负责管理;门口已上锁,墙上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危险固废管理周知卡及分区图;堆场内部地面混凝土硬化并涂有环氧树脂防渗防腐防漏,堆场四周设有导流沟及渗出液收集池,各类危险废物均已分类分区存放并挂设标牌区分;固体危险废物采用袋装存放,液体危险废物用桶装容器存放,容器外已粘贴符合标准规范的标签;室内已放置台秤。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均妥善处置。树脂边角料、一般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砂纸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水帘胶渣、底漆打磨集尘灰、废UV底漆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其他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污水处理污泥及污水处理反渗透膜等委托台****公司安全处置。废催化剂委托**市****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生产车间4#油性漆房内自动喷机废气预处理方式有所变化,由“水帘装置去除漆雾”改为“设备自带的过滤网过滤去除漆雾”,后续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仍为“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与环评一致)。因旋流式自动喷台改为往复式自动喷机,相对于旋流式自动喷台,往复式自动喷机能密闭自动集气,涂装效果较好,涂装效率更高,废气收集效更高,不产生废水,有利于环境。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平面布置:食堂位于9#停车楼;2#生产车间5F为铝合金加工车间;2#生产车间1F-4F为仓库,2#生产车间5F为铝合金加工车间,2#生产车间6F为仓库;3#生产车间1F为台盆安包车间;6#生产车间1F为木工车间,6#生产车间2F为浴室柜安包车间,6#生产车间3F为智能马桶安包车间,6#生产车间4F为浴缸安包车间。 2.设备:旋流式自动喷台1台;4#生产车间2F切割机2台,打孔机2台,调胶间1个,喷胶衣房3个,喷胶衣固化房3个;7#生产车间3F油性漆晾干房2个,3#生产车间外石粉罐0个,8#生产车间4F除尘房(浴缸切割、打磨)2个,7#生产车间3F木材打磨除尘房2个,底漆打磨除尘房2个。1.平面布置:项目平面布置与环评相比,有部分变动,食堂由9#停车楼调整至2#生产车间1F;9#停车楼1F-7F均设置为停产楼;原位于2#生产车间5F的铝合金加工车间调整至8#生产车间2F西侧;原位于2#生产车间2F-6F的仓库均整合至4#生产车间2F、10#生产车间及12#仓库,2#生产车间2F-6F目前闲置;3#生产车间1F闲置,原位于3#生产车间1F的台盆安包车间调整至3#生产车间2F及3F西侧;由于木工车间智能生产设备的引进替换,本项目7#、8#生产车间1F配置的生产设备已能满足生产能力,6#生产车间1F的生产设备不再配备,原位于6#生产车间2F的浴室柜安包车间及4F的浴缸安包车间均整合至7#生产车间2F及8#生产车间2F西侧、3F西北侧,原位于6#生产车间3F的智能马桶项目不再实施,故6#生产车间1F-4F调整为样品展览室。 2.设备:往复式自动喷机1台;4#生产车间2F切割机0台,打孔机0台,调胶间0个,喷胶衣房0个,喷胶衣固化房0个;7#生产车间3F油性漆晾干房3个,3#生产车间外石粉罐2个,8#生产车间4F除尘房(浴缸切割、打磨)3个,7#生产车间3F木材打磨除尘房1个调整至8#生产车间1F,底漆打磨除尘房1个。
1.平面布置:项目平面布置与环评相比,有部分变动,食堂由9#停车楼调整至2#生产车间1F;9#停车楼1F-7F均设置为停产楼;原位于2#生产车间5F的铝合金加工车间调整至8#生产车间2F西侧;原位于2#生产车间2F-6F的仓库均整合至4#生产车间2F、10#生产车间及12#仓库,2#生产车间2F-6F目前闲置;3#生产车间1F闲置,原位于3#生产车间1F的台盆安包车间调整至3#生产车间2F及3F西侧;由于木工车间智能生产设备的引进替换,本项目7#、8#生产车间1F配置的生产设备已能满足生产能力,6#生产车间1F的生产设备不再配备,原位于6#生产车间2F的浴室柜安包车间及4F的浴缸安包车间均整合至7#生产车间2F及8#生产车间2F西侧、3F西北侧,原位于6#生产车间3F的智能马桶项目不再实施,故6#生产车间1F-4F调整为样品展览室,项目平面布置与排污许可证一致。项目平面布置变化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 2.设备变动: 为进一步提升自动化生产,旋流式自动喷台改为往复式自动喷机,运行方式由旋流式改为往复式,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同时往复式自动喷机密闭自动集气,涂装效果好,废气收集效率相对更高。另外,为便于管理,本次技改项目设备数量有所调整。与环评相比,切割机减少2台,打孔机减少2台,调胶间减少1个,喷胶衣房减少3个,喷胶衣固化房减少3个,而喷枪数量不变(位置调整至相应喷胶衣房内),配套的喷枪流量不变,不影响产品喷胶量;为便于生产,油性漆晾干房增加1个,石粉罐增加2个,除尘房(浴缸切割、打磨)增加1个,木材打磨除尘房由2个变为1个,底漆打磨除尘房由2个变为1个,新增的油性漆晾干房、除尘房(浴缸切割、打磨)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排放。生产设备数量变动,不改变产能。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6324 0.7884 1.4436 0 0 1.421 0.788
0.19 0.237 0.433 0 0.433 0.427 -0.196
0.009 0.012 0.022 0 0.022 0.021 -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864 2.822 3.981 0 0 3.686 2.822 /
0 3.801 8.032 0 7.992 3.801 -4.19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隔油池+污水处理站 废水总排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氮、苯乙烯、总氰化物、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石油类及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汇同现有厂区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入灵江。 在生产废水调节池、混凝沉淀池、生活污水口、综合调节池、生化池出口、MBR池出口及总排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2周期,每周期监测4次;在污水总排口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2周期,每周期监测4次;生产废水调节池、混凝沉淀池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氯化物,生活污水口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综合调节池、生化池出口、MBR池出口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氯化物,总排放口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氯化物、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总氰化物。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氮、苯乙烯、总氰化物、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范围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石油类及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性漆涂装废气(7#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油性漆涂装废气处理设施(7#车间)(DA004)出口的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油性漆手动喷房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往复式自动喷机(自动喷房)密闭自动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漆间及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往复式自动喷机(自动喷漆房)废气经设备自带的过滤网过滤后,调漆废气与晾干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预处理后,再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4);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在油性漆涂装废气(7#生产车间)处理设施的3个进口和1个出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进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甲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出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甲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油性漆涂装废气处理设施(7#车间)(DA004)出口的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2 水性漆涂装废气(7#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水性漆废气处理设施(DA005)出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再汇同晾干废气一并经二级水喷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5)。 在水性漆涂装废气处理设施(7#生产车间)(DA005)进口和出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进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出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水性漆废气处理设施(DA005)出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3 UV辊涂废气、油性漆涂装废气(8#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UV辊涂废气、油性漆涂装废气处理设施(8#车间)(DA006)出口的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UV辊涂线辊涂区及光固化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漆间及晾干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漆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漆雾后,辊涂废气、调漆废气、晾干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预处理后,再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6);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在UV辊涂废气、油性漆涂装废气处理设施(8#车间)(DA006)的2个进口和1个出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进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甲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出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甲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UV辊涂废气、油性漆涂装废气处理设施(8#车间)(DA006)出口的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4 底漆打磨粉尘(7#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底漆打磨粉尘处理设施(7#车间)(DA007)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底漆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7)。 在底漆打磨粉尘处理设施(7#生产车间)(DA007)出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底漆打磨粉尘处理设施(7#车间)(DA007)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5 底漆打磨粉尘(8#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底漆打磨粉尘处理设施(8#车间)(DA008)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采用密闭式砂光打磨机,内部配套负压集气装置;人工打磨工序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底漆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砂光打磨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8#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8)。 在底漆打磨粉尘处理设施(8#生产车间)(DA008)进、出口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底漆打磨粉尘处理设施(8#车间)(DA008)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6 投料粉尘处理设施 项目投料粉尘处理设施(DA009)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台盆石粉投料设置独立密闭的粉料上料间,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收集到的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9)。 在项目投料粉尘处理设施(DA009)进、出口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投料粉尘处理设施(DA009)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7 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3#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处理设施(3#车间)(DA010)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浇注房、固化房及流转烘道,内部负压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胶衣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收集到的喷胶衣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台盆浇注废气、固化废气、脱模废气、加热定型废气及模具调胶衣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预处理后,再一并经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10);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在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处理设施(3#生产车间)(DA010)的2个进口和1个出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进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出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 项目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处理设施(3#车间)(DA010)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8 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4#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处理设施(4#车间)(DA011)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浇注房、固化房及流转烘道,内部负压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喷胶衣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收集到的喷胶衣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台盆浇注废气、固化废气、脱模废气、加热定型废气及模具调胶衣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预处理后,再一并经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11);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在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处理设施(4#车间)(DA011)的3个进口和1个出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进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出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 项目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处理设施(4#车间)(DA011)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9 不饱和树脂有机废气(7#生产车间、8#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处理设施(7#、8#车间)(DA012)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喷纤房,内部保持负压状态,通过水帘吸风柜集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胶间、固化房,内部负压集气;收集到的喷纤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去除胶雾后,浴缸调胶衣废气、拼接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均先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预处理后,再一并经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12);沸石吸附饱和后通过热空气脱附再生,脱附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7#生产车间废气接入8#生产车间DA012废气处理装置合并处理。 在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处理设施(7#、8#车间)(DA012)的2个进口和1个出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进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出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不饱和有机树脂废气处理设施(7#、8#车间)(DA012)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10 台盆整修粉尘(3#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台盆整修粉尘处理设施(3#生产车间)(DA013)出口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整修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3)。 在台盆整修粉尘处理设施(3#生产车间)(DA013)出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台盆整修粉尘处理设施(3#生产车间)(DA013)出口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1 模具及台盆整修粉尘(4#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模具及台盆整修粉尘处理设施(4#生产车间)(DA014)出口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整修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4)。 在项目模具及台盆整修粉尘处理设施(4#生产车间)出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模具及台盆整修粉尘处理设施(4#生产车间)(DA014)出口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2 浴缸切割、打磨粉尘(7#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浴缸切割、打磨粉尘处理设施(7#生产车间)(DA015)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切割、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5)。 在项目浴缸切割、打磨粉尘处理设施(7#生产车间)(DA015)出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浴缸切割、打磨粉尘处理设施(7#生产车间)(DA015)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3 浴缸切割、打磨粉尘(8#生产车间)处理设施 项目浴缸切割、打磨粉尘处理设施(8#生产车间)(DA016)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设置独立密闭的除尘房,除尘房内保持负压集气状态,产生的切割、打磨粉尘通过除尘房内配套的吸风柜收集后经除尘房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生产车间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6)。 在项目浴缸切割、打磨粉尘处理设施(8#生产车间)(DA016)出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浴缸切割、打磨粉尘处理设施(8#生产车间)(DA016)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4 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 项目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污水站相关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收集后的污水站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DA017)。 在项目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口监测项目为硫化氢、氨,出口监测项目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围绕厂区边界设4个测点,每个测点在昼间测量一次,测2天。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依托原有项目审批位于厂区12#仓库南侧空地的1座面积约100m2的危废仓库用于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暂存,危废仓库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三防”措施,并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定期处置; 2、其它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技改项目新增产生的副产物主要包括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水帘胶渣、树脂边角料、底漆打磨集尘灰、一般集尘灰、废UV底漆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一般废包装材料、其他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模具、废砂纸、废布袋、废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污水处理反渗透膜及废天和树脂吨桶。废天****树脂厂家回收利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建有一个一般固废堆场和一个危险固废堆场。一般固废堆场位于12#仓库北侧,面积约100m2,用来暂时存放树脂边角料、一般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砂纸和废布袋。危废堆场位于2#生产车间北侧,约120m2,用来暂时存放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水帘胶渣、底漆打磨集尘灰、废UV底漆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其他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和污水处理反渗透膜。危险固废暂存间为独立隔间,由专人负责管理;门口已上锁,墙上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危险固废管理周知卡及分区图;堆场内部地面混凝土硬化并涂有环氧树脂防渗防腐防漏,堆场四周设有导流沟及渗出液收集池,各类危险废物均已分类分区存放并挂设标牌区分;固体危险废物采用袋装存放,液体危险废物用桶装容器存放,容器外已粘贴符合标准规范的标签;室内已放置台秤。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均妥善处置。树脂边角料、一般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砂纸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水帘胶渣、底漆打磨集尘灰、废UV底漆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其他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污水处理污泥及污水处理反渗透膜等委托台****公司安全处置。废催化剂委托**市****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运输、贮存、生产、三废治理等过程的安全管理;设置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降低环境危害,确保环境安全。 企业已建立了各类环保制度及应急制度,设立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了各项应急工作,加强运输、贮存、生产、三废治理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制订环境事故防范应急计划,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处置装备,包括应急通讯装备、应急交通装备、应急监测装备、应急照明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应急医疗装备等,强化风险意识;已建设一座容积约615m3的事故应急池,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降低环境危害,确保环境安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危废仓库进行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员工就餐依托厂区原有食堂。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危废仓库进行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员工就餐依托厂区原有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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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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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CODCr新增排放量0.242t/a,NH3-N新增排放量0.012t/a,因街路厂区现有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现有项目无核定废水污染物总量,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应重新购买全厂废水污染物总量,CODCr全厂排放量为0.433t/a,按1:1削减替代量为0.433t/a,NH3-N全厂排放量为0.022t/a,按1:1削减替代量为0.022t/a。VOCs新增排放量7.992t/a,按1:1削减替代量为7.992t/a。烟(粉)尘新增排放量3.117t/a。烟(粉)尘为备案指标,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最终建议以CODCr0.433t/a、NH3-N0.022t/a、VOCs8.032t/a、烟(粉)尘3.981t/a作为本项目实施后街路厂区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本项目实施后CODCr新增排放量0.242t/a,NH3-N新增排放量0.012t/a,因街路厂区现有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现有项目无核定废水污染物总量,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应重新购买全厂废水污染物总量,CODCr全厂排放量为0.433t/a,按1:1削减替代量为0.433t/a,NH3-N全厂排放量为0.022t/a,按1:1削减替代量为0.022t/a。VOCs新增排放量7.992t/a,按1:1削减替代量为7.992t/a。烟(粉)尘新增排放量3.117t/a。烟(粉)尘为备案指标,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最终建议以CODCr0.433t/a、NH3-N0.022t/a、VOCs8.032t/a、烟(粉)尘3.981t/a作为本项目实施后街路厂区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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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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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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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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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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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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