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煤气精脱硫改造项目

审批
湖南-衡阳-蒸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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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558938U何航
李昂**省**市**区
**市**区大栗新村1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高炉煤气精脱硫改造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省**市**区 大栗新村10号****现有厂区内
经度:112.57467 纬度: 26.86068****环境局**分局
2025-09-18
衡蒸环评〔2025〕010号****
820.4
820.4****
914********558938U**省****公司
914********843650C******公司
914********983821G2025-09-30
2026-01-062026-02-03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6qX20G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项目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预估精脱硫装置填料每周期更换产生废脱硫活性炭200吨(最大值)、废水解剂催化剂50吨(最大值)。废脱硫活性炭与烧结常规燃料的混配比控制最大值2.5%。本次验收脱硫剂更换共产生124吨废脱硫活性炭、39吨废水解催化剂,产生量未超过环评预估最大产生量。废脱硫活性炭消纳期间,废脱硫活性炭与烧结常规燃料的混配比控制在2.29~2.47%范围内,平均混配比为2.39%,未超过最大值2.5%的混配比控制要求。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对现有煤气提纯装置中的精脱硫单元进行相关煤气管网设施改造,并定期更换脱硫填料(含脱硫水解剂、脱硫活性炭);煤气精脱硫装置改造后,其脱硫填料更换产生的废脱硫活性炭(约200t/a),产生后立即运往厂内烧结原料场混配利用消纳(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并对其在厂内消纳利用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技改过程无废气产生,但混配到烧结系统的废活性炭消纳燃烧产生的废气依托烧结系统末端治理设施(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SCR脱硝)处理达《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提出的超低排放标准中较严者后,依托现有烧结机头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次技改项目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 3.固废:本技改不新增全厂职工,不增加生活垃圾;废水解催化剂为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硫活性炭产生后立即运往烧结系统消纳利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实现减量化、**化;废脱硫活性炭**化产生的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同时采取减振及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营运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1.废气:废脱硫活性炭消纳利用期间,烧结系统废气经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厂内废水,厂内现****处理厂处理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入湘江; 3.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全厂职工,不增加生活垃圾;废水解催化剂依托厂内现有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目前已与******公司签订合同)处置;废脱硫活性炭产生后立即运往烧结系统消纳利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实现减量化、**化;废脱硫活性炭**化产生的脱硫石膏交有关单位(目前已与**仁义****公司签订合同)综合利用。 4.噪声:企业厂界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后达标排放。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41 0 41 0 0 41 0
5 0 5 0 0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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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227.13 0 1100.55 64.24 0 162.89 -64.24 /
1407.71 0 2109 0 0 1407.71 0 /
548.8 0 594.75 0 0 548.8 0 /
0 0 0 0 0 0 0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技改过程无废气产生,但混配到烧结系统的废活性炭消纳燃烧产生的废气依托烧结系统末端治理设施(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SCR脱硝)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烧结机头排气筒排放。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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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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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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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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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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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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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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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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