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研发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发展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2511-330652-04-01-32417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综合保税区围网内,**春越路,南至凤栖道,西至B-08a地块,北至现状河道。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3266㎡,总建筑面积约180000㎡,主要建设5幢保税研发大楼及地下室工程等。
招标项目**费(估算价):工程**费按5亿元暂定。
2.3 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标底编制。
2.4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2.5招标估算价:约68.562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用约30.33万元,造价咨询费用约38.232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 /。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标底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均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 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费率*60%、造价咨询费参照《****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价*4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0%~1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下浮。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工程造价50000万元:0---100:100×1.00%=10000.00元;
100---500:400×0.70%=28000.00元;500---1000:500×0.55%=27500.00元;1000---5000:4000×0.35%=140000.00元;5000---10000:5000×0.20%=100000.00元;10000-50000:40000×0.05%=200000.00元,各项结果累计得:505500.00元;按60%计算得:303300.00元),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为(**工程造价50000万元:0---100:100×3.6‰=3600元;100---500:400×3.3‰=13200元;500---1000:500×3‰=15000元;1000---2000:1000×2.7‰=27000元;2000---5000:3000×2.4‰=72000元;5000---10000:5000×2.1‰=105000元;10000以上:40000×1.8‰=720000.00元;各项结果累计得:955800.00元,按40%计算得:382320.00元),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代理服务费及招标过程中产生的(除交易服务费和公证费)以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3.4 造价咨询服务费: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进行调查、编制咨询报告文件、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费、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投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及造价咨询报告书的招标控制价报价书或招标控制价封面(加盖编、审标单位公章及人员资格章);施工中标价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准,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中心出具的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4年1月至2026年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之日起 至 2026 年 2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时间,下同),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PDF形式)以邮件形式发至****@qq.com邮箱内,资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自拟)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另须填写以下表格,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
|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 |
法定 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号码 |
|
| 姓名 |
专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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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单位。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提交获取资料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 开标时间: 2026 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地点:****(**市越****街道**人家大池坊46号营业房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同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备注: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标书代写
6.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标书代写
6.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越****街道越兴北路7号 地 址:**市越****街道**人家大池坊46号
联系人: 金工 联 系 人: 丁喜乐
电 话: 0575-****1758 电 话: 182****4756
9.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办公室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575-****1796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