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具体公示内容为:
一、项目名称:****增加电动筛和滚筒筛改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荫营镇后洼村西侧(E113°34′57.190″,N37°59′6.735″)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荫营镇后洼村西侧290m处,在已有厂区内,**一座封闭式原料筛分车间,并对现有烧成车间增设两台振动筛。总投资2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3.3%。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原料筛选车间、烧成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库、成品库和输送转运;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的治理措施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依据相关规范及**省扬尘防治要求,落实“六个百分百”,原料筛分车间等作业选无风天气,设置合规围挡;车辆清洗后驶离,散装物料全密闭运输、堆场遮盖;做好洒水降尘;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原料装卸堆放粉尘、原料筛分与转运粉尘、熟料筛分与转运粉尘和汽车运输扬尘。原料装卸堆放采用全封闭料库存放、控制含水率并洒水抑尘;对滚筒筛设整体密闭罩、振动筛设上部密闭罩,皮带卸料点配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辅以全封闭车间及洒水抑尘;汽车运输实施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设洗车平台并限制超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
废水经沉淀或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均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汽车轮胎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或定期清理,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优化机械安放位置,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减少汽车鸣笛及哨子、喇叭等人为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声源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提限值要求,对振动设备加阻尼、隔振垫;设备设减震基础并置于车间,布局远离厂界,风机加装隔音罩、吸音棉做好隔声减振;同时建立设备定期维保制度,减少摩擦和故障噪声。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原料筛筛下粉料、各工序除尘灰、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废棉纱、含油抹布等。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和转运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标准。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516
通讯地址:阳****园区综合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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