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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蜜****公司报批的蜂产品生产自动化项目整改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县那桐镇**路1号
二、审批内容
详见整改后总平面图
三、公示地址
(一)****公示栏(**县**镇**大道71号)
(二)**县那桐镇**路1号
****政府门户网http://www.****.cn/
因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反馈至****国土****办公室A506(联系电话:0771-****731),邮寄地址:**县**镇**大道71号****5楼A506国土****办公室,邮编:532799。
附件:1.蜂产品生产自动化项目现状总平面图;
2.蜂产品生产自动化项目整改后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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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