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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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公司万基食品液体线建设项目(灌装瓶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6〕4号 | 2026年2月2日 |
| 2 | 关于**吉成达****公司高性能装配式新型建筑材料(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6〕5号 | 2026年2月2日 |
| 3 | 关于**汇鼎****公司应急折叠及智能集成房屋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6〕6号 | 2026年2月2日 |
| 4 | 关于******公司改性氧化铝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6〕7号 | 2026年2月2日 |
| 5 | 关****执法局**县建筑垃圾**化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6〕8号 |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