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设备化加工金属产品中的杂质去除技术及工业应用项目 | **县河****工业园区 | **** | **省金皇****公司 | 利****工业园压覆稀土抢救性回收区现有空余用地进行建设。本项目为试验项目,建设一条除杂试验工艺设备试验线,包括氧化镁反应模块、固液分离模块、酸溶除杂模块、萃取模块四个部分,****园区压覆稀土矿回收工程的浸矿稀土母液为原料,处理规模约为2000m3/d。 |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试验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返回至压覆稀土抢救性回收工程浸矿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处理厂处理。 3. 项目主要试验工段设在封闭厂房内;萃取工序在密闭离心萃取机内进行,进料出料口采用水封措施;酸罐用液体石蜡密封,呼吸孔废气通入碱液桶吸附处理,无组织排放废气应通过车间封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在厂房内。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