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征集工作
一是要保障征集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前期审核时,要严把项目征集入口关,项目清单需征求同级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意见,从源头上杜绝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用其他项目套取资金等问题发生。二是申报主体需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如企业、**社、****牧场等,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和资质,且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在审计中被查出骗取、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等问题。三是征集的项目需已完成用地、环评、水**等审批手续,批复后可直接开工建设,保证项目能够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工,未完成前期审批流程的项目禁止申报。四是项目内容应与原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相衔接,重点围绕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或新增需求进行续建。五是根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产业集群建设主体应包含企业、农民**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多种类型,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对企业支持的比例要低于80%。六是财政资金禁止“垒大户”,对单个主体安排的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当年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20%。七是项目应注重联农带农成效,通过股份**、订单农业、就业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八是项目需明确具体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并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
二、产业集群续建方案编制工作
要依据已报备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的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根据2026年中央、自治区资**排情况及任务清单要求,制定2026年产业集群续建方案。一是要详细分析产业集群建设成效及存在短板,续建项目建设内容要与短板对应,达到补短板强弱项的目标。二是要重点明确续建阶段的建设目标,包括产业发展规模、产值增长、技术创新、品牌建设、联农带农等方面的具体指标。三是要细化建设任务,明确本年度的重点工作、项目实施内容、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目标可量化、可考核。四是要说明续建项目在产业集群中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与前期建设内容有机衔接,形成合理的产业空间结构。若涉及建设区域调整,需说明调整理由和遴选过程,确保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五是要明确资金来源,包括地方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严格按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文件执行,避免资金挪用、浪费或重复补助。
三 、报送时间和方式
1.于2026年2月9日前报送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征集情况。
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方案于2026年3月1日前,电子版发送邮箱****@163.com。联系人:张晨光;联系方式:153****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