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广征预公告〔2026〕4号)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2-03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关键词: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开发区**2025年14号用地等3宗地涉及的誓节镇余枫村、枫塘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开发区**2025年14号用地**枫塘组,南至枫塘组,西至迎宾大道,北至枫塘组;开发区**2025年15号用地**源泉路,南至**路,西至弗仕通实业,北至垣鑫数控;开发区**2025年16号用地**嘉好机械,南至佳鸿机械,西至祥花路,北至新318国道;具体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开发区**2025年14号用地、开发区**2025年15号用地、开发区**2025年16号用地规划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开发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5月19****政府批准;《****开发区**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调整)》《****开发区**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调整)》已于2024年9月11****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誓节镇余枫村、枫塘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赵雪松,联系方式:153****265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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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