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小谷围街道 |
| 标的名称 | **大学城﹒****广场经营项目 | ||
| 标的类别 | 其他 **大学城﹒****广场经营项目 | 出租用途 | 商业 ****大学城﹒****广场经营项目) |
| 特色 | 名企入驻,可注册办公,停车场/位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2,60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每年租金递增3%,不含物业费,物业费****公司另行签订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36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2030-07-30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5-09-30)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支付方式 1.自签订租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我司支付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我司收取场地履约保证金后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如承租方未能如期足额缴纳的,我司有权拒绝交付场地同时有权终止本协议。 2.承租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在每个周期月结束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我司每月发送的缴费通知单缴纳场地租金、电费和损耗、及其他相关费用。 承租方义务 (一)承租方应根据青创汇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经营规划自行对场地开展美化及建设工作。所投入的经营设施****园区配水、配电负荷。承租方应规划引入轻餐茶饮等项目,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独立自主经营活动。 我司不承诺也不保证该场地及其配套设施能符合承租方的具体使用功能和不时变化的环保和安全规范。承租方使用后,如该场地及其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其使用需要或这些配套设施因根据承租方具体的使用功能而不符合有关规范,由承租方自行和自费重新配置。 (二)承租方在协议期间未经我司同意不得更改场地用途,所经营项目符合当地监管要求。承租方为实现经营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放置临时外摆等作经营用等)涉及任何申报、报建手续的,需承租方自行进行报建。涉及营业执照、临时场地使用证明办理的,承租方应自行向相关部门申报,并依法依规经营,相关申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需根据青创汇项目的规划****广场经营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应整体美观,****广场及载体的整体风格保持一致。我司有权对方案提出修改要求,整体实施方案需经过我司确认后方可施工及建设。相关建设方案不能破坏场地原有植被和砖面。租赁期届满,应根据我司要求将经营场地恢复原样(包括草地复原)。如未对场地进行修复的,我司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进行修复。产生相关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需对经营场地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如设施设备更新、外观优化、日常清洁维护、维修等,包括但不限于绿地及砖面清洁和维护、日常垃圾分类和清运等。我司有权对经营场地清洁和垃圾处理等情况给予监督,并对违规现象限令整改,如未进行整改的,我司有权先行进行处理,产生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经书面要求整改仍未改善的,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公司垃圾清运服务的,按园区统一收费标准支付,并按园区规定将垃圾(不包含厨余垃圾)自行运送至垃圾房。 (五)承租方应独立承担经营范围内的工商、税务、卫生、质量、技术、食品安全等经营责任。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我司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承租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我司有权先行扣减履约保证金进行代位赔偿,保证金扣减后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足。未按约定时间补足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承****园区公共区域,承租方应就经营场地进行开放式经营,未经我司许可,不得通过任何固定围蔽方式圈定经营场地范围。 (七)依时交纳租金、能源费等全部费用。逾期交付任何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我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承租方除应继续支付拖欠费用、将场地恢复原状后交还给我司,还应向我司支付本协议总租金30%的违约金。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协议书提前解除后,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如期交还场地,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照本协议使用期限内场地使用费的150%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 (八)经营期间未经我司允许,不得将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经营工作,否则我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单方面解除协议,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造成我司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 (九)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本项目经营所产生的能源费用(包括水、电等,并包含公摊及损耗)。 (十)按我司版本签订《**协议》(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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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出租标的所在地址:**大学城﹒中关村青创汇项目(小谷围街**环西路318号)A区外广场约36平方米(见下图红线范围)。 (二)标的交付状态:按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投建及装饰经营载体,根据经营****公司协调完成通水、通电等建设。 (三)经营业态:****园区及周边实际需求,在指定位置摆放相关设施设备(不可搭建永久性固定建筑),用于规划餐饮茶饮、休闲娱乐等配套业态。 二、出租方式 (一)出租方式:采取自主公开招租方式,在**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发布招租信息。对上述标的实行公平、公开、公正招租。 (二)评选原则:优先按报价最高者中选原则。如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仅为一家的,选择协议交易的方式;如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承租方为两家或以上的,且报价相同的,综合意向承租****公司内部审议择优选取承租方。 特别约定 (一)租赁期间,我司仅负责提供场地使用,因城市管理或政策调整致使场所经营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己方投入损失,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项目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根据区国有企业出租管理相关规定对本项目重新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有具有优先承租权。 (三)在租赁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政府部门决定收回出租物业(含土地)或对该出租区域另有规划用途的,视为协议因不可归责于租赁双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我司有权在提前3个月告知承租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须无偿退回出租物业(含土地),我司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经济损失赔偿或补偿。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如承租方为企业则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如承租方为个人则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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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承租方在提交**意向登记时,须在2026年2月27日前下午17:00****大学城城﹒****园区外广场经营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法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承租方公章。承租方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保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我司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并以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租方提供本项目意向性投建及经营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含经营载体效果图、水电等基建建设方案)、项目经营定位、经营业态、目标客群、经营实施计划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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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公司 | ||
| 联系方式 | 188****6117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