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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泰康之家瓯园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泰康之家瓯园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区南白象街道白象村,用地面积0.8491公顷,用途为临时施工用房,根据复垦方案复垦为果园。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泰康之家瓯园****公司已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局****分局,组织邀请相关专家及南白象街道、基层组织对泰康之家瓯园工程项目临时用地进行了验收,经内业资料审查及外业现场勘查,认为基本符合验收标准,总用地面积0.8491公顷,已复垦面积0.8491公顷,全部为果园,具体位置见附图,拟通过复垦验收。
三、公告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5年3月1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7005
联系地址:****中心11号楼
附图:竣工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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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