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2026年02月02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2026年02月05日,收到原成交供应商****剧团递交的《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并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社区街道
成交金额:壹拾万零贰仟贰佰叁拾肆元整(小写:10223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服务范围:**镇(11个村)、佛子岭镇、上土市镇、**畈乡4个乡镇共计33个行政村。 服务要求:1、具有舞台车(搭建舞台不小于50平米)、宣传车、优质音响、灯光、字幕机等演出设施设备;2、每场演出观众不得少于100人,每天演出场次不得超过2场;3、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100分钟;4、加强安全教育,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100分钟,成交供应商管理有序、诚信履约、服务态度好,符合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及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昭茹、顾芹、黎克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93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34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电视局、****文物局)
地址:****中心2楼
联系方式:0564-****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旭
电话:0564-****033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