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审批
宁夏-固原-原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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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2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6-02-02 15: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711

传真:0954-****711

通讯地址:**市民生大厦714室站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纯水电解制氢项目


****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

项目位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1套250Nm3/h的纯水电解制氢装置,年产氢气200万m3。项目总投资214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易产生扬尘的材料使用密目式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材料运输及堆放时加盖篷布,施工场地保洁,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2.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隔膜、废机油、废极板、过滤杂质、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1座;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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