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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彭水县普子河支流白溪河保家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彭水县普子河支流白溪河保家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址:**市**县高谷镇大**
建设内容:本工程大**段河道治理工程总长1.94km。两岸堤线总长为3853.85m,其中,左岸堤线长1938.00m(采取工程措施段长663.43m,维持自然岸坡段长1274.57m),右岸设计堤线长1915.85m(采取工程措施段长919.027m,维持自然岸坡段长996.82m)。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157****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