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9日-2025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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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富兰智能精密光学元件生产线项目 | **高新区南屿镇芯园路第三代半导体数字产业园项目(一期)3号楼2层 | **富兰****公司 | **朴诚****公司 | 年产400万件激光雷达视窗及光学球罩 | 1、雨、污水实行分流。注塑冷却水和工装浸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工装浸泡后冲洗废水依托现有“三格沉沙池+除氟除沙絮凝池+板框压滤机+一体化除氟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超声波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及夹具清洗废水经过“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酸碱调节”****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大学****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大学****处理厂集中处理。 2、车间废气通过“集气系统+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边角料、塑件废品、废过滤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包装容器、污水污泥、废活性炭、废硬化液、废防雾液、废防雾液稀释剂、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