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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BQCW6G2J | 建设单位法人:Jrg Mller |
| 王官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智造**报智路26号 |
| 年产1.5万吨水性油墨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2-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柯** 智造**报智路26号 |
| 经度:118.95966 纬度: 28.9008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2 |
| 衢环智造建〔2024〕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00MABQCW6G2J001U |
| 2024-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00MABQCW6G2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669218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3MA29T653XD | 竣工时间:2025-03-10 |
| 2025-03-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0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5VnKHx |
| 企业拟投资11020万元,新征H-78-2地块共30亩地,建设水性油墨生产线6条及其相关配套的车间、物流场地、仓库、办公室、****餐厅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1.5万吨水性油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拟投资11020万元,新征H-78-2地块共30亩地,建设水性油墨生产线6条及其相关配套的车间、物流场地、仓库、办公室、****餐厅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1.5万吨水性油墨。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万吨水性油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5001.5万吨水性油墨 |
| 因企业二期工程暂未建设,且一期中浓缩色浆生产线主要设备砂磨机未配备齐全,本次为先行验收,验收内容为一期年产7500t水性油墨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产品有水性油墨和冲淡剂。生产水性油墨和冲淡剂前需预制备浓缩连接料及浓缩色浆。油墨以及冲淡剂的整个生产过程都是在封闭的系统中进行。原材料的添加都是由管道输送系统来控制,通过高精度流量计来控制添加量。项目分两期实施,二期项目生产工艺与一期项目一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有水性油墨和冲淡剂。生产水性油墨和冲淡剂前需预制备浓缩连接料及浓缩色浆。油墨以及冲淡剂的整个生产过程都是在封闭的系统中进行。原材料的添加都是由管道输送系统来控制,通过高精度流量计来控制添加量。项目分两期实施,二期项目生产工艺与一期项目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 :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采用“陶瓷膜过滤+生化系统”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处理规模为13t/d。 工艺废气等 : 1.浓缩连接料生产废气G1-1、分散废气G1-4、砂磨废气G1-5、油墨生产G2-1产废气、添料搅拌废气G2-2: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100%。 2.投料废气G1-2: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100%。 3.拆包废气G1-3:整体集气后经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95% 4.清洗、消毒废气:整体集气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85%。 5.设计风量:12035Nm3/h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一般固废 1.设置固废贮存场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相关要求; 2.集中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 1.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贮存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2.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无论是转移到别处处置还是销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均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制度及申报制度,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3.要求在固废点位、固废暂存场所各放一本台账,分别记录产生点位的固废产生量、转移量,固废暂存场所固废的暂存量、转移量。 | 实际建设情况:基本一致,其中仅拆包废气从整体收集调整为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调整为滤芯除尘,收集效率85%。 |
| 根据实际建设改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637 | 0 | 0 | 0 | 0.564 | 0.564 | |
| 0 | 0.282 | 0 | 0 | 0 | 0.282 | 0.282 | |
| 0 | 0.028 | 0 | 0 | 0 | 0.028 | 0.02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6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 0 | 0.016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 1 | 综合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 《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 | 陶瓷膜过滤+生化系统综合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 监测数据均达标 | |
| 2 | 隔油池/化粪池 | 《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 | 隔油池/化粪池 | 数据达标 |
| 1 | 二级水喷淋设施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二级水喷淋处理 | 数据达标 | |
| 2 | 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 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 | 数据达标 |
| 1 | 隔声、降噪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声、降噪减振 | 数据达标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已落实。 各类固废能按要求贮存和处置。 |
| 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公司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公司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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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污染物排放严格实施总量控制。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为:化学需氧量≤0.440吨/年,氨氮≤0.044吨/年,颗粒物≤0.160吨/年,VOCs≤0.210吨/年。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替代削减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表(编号:202423)意见执行。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控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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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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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