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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湖科学****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来《关于审查粤港澳大湾区****湖科学****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松城建函〔2025〕8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粤港澳大湾区****湖科学****基地项目(投资项目统一码:2411-441900-04-01-340679)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大朗镇**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429.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415.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708.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06.79平方米。项目拟建设1号实验楼面积约23506.39平方米;2号食堂、宿舍楼面积约13874.98平方米(地上10168.19平方米,地下3706.79平方米);3号门卫室面积约33.8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23297.8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19686.23万元,建设工程其它费1409.09万元,预备费1054.77万元,建设期利息1147.78万元。项目建设****管委会财政统筹解决。
五、****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发展局、****建设局、**湖财政国资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