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东大街段328号1幢5楼3号 | 9,600,000.00元 | 98.75 |
采购包2:
| ****公司 | **省**市**区蜀西路78号1栋1单元10楼10086号 | 813,000.00元 | 63.28 |
合同包1(GE256排CT和GE DSA维保服务):
服务类(****)
| C****0500 | C****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GE256排CT和GE DSA维保服务 | **** | 每年现场专业保养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 | 服务有效期内,球管可无限次更换,更换的球管必须与主机设备匹配一致的原厂全新合格球管等 |
合同包2(飞利浦监护仪、除颤仪、中央监护站维保服务):
服务类(****公司)
| C****0500 | C****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飞利浦监护仪、除颤仪、中央监护站维保服务 | **** | 每年提供≥4次定期现场专业保养(每季度至少1次),至少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正,机器及电气安全检查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 | 设备维修超过72小时不能恢复使用的,应立即提供原厂备用设备等 |
崔曜、马松涛、王钢仁、高龙水、张砺、李灿(采购人代表)、周强(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各包供应商支付,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0.8%,500万以上收费费率为:0.4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4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97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200003659[2025]00324;
2.采购品目:C****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3.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183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2、第二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366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3、第三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549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4、第四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732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5、第五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915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6、第六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1095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包1最高限价(元):9,870,000.00;包2最高限价(元):825,000.00;
9.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10.本项目采购包1共17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共8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采购包2共16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共3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11.中标日期:2026年2月6日。
名称:****
地址:四****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28-****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李章田、陈圣友;028-****6608-88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章田、陈圣友
电话:028-****6608-8822
****
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