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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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 位置:附件 3.详细评审--(采购包2)
原文:
| 获得体系认证情况 (3.0分) |
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共2分。备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因投标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 |
现文:
| 获得体系认证情况 (3.0分) |
投标人提供:1.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共3分。备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因投标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 。 |
(二)类型:新增 位置:第五章 合同文本:---五、付款方式
内容:
5.验收要求:
(1)采购人应当在每月五日前对中标人上一个月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2)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依照国家相关标准、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
(3)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盖章确认
(4)中标人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提交的验收内容应得到采购人认同、验收后方为完成合同内容;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5)验收合格采购人方可支付服务费。验收不合格的,暂停支付服务费,中标人整改完善后再次验收至合格,采购人方可支付服务费。因验收不合格导致的延期付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9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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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启德路66号
联系方式:****5853
名 称:****
地 址:**省**市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 ****6424;****6163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标书代写
电 话: ****6424;****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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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