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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竞卖公告
产品名称:1#粗芳烃
提 示:该产品包含消费税,开票品名为*石脑油*1#粗芳烃
春节假期期间,客户需按照我司要求到厂装货
质量标准:NB/T 11756-2024
数 量:1500吨(不允许部分竞买,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产品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交货地址:****市102团经二路10077号装车区
提货方式:自提
出价规则:高于自己上轮报价
最低报价金额:10元/吨
付款方式:电汇,款到发货
开票税率:13%
授权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0:30时标书代写
启动竞卖时间(开始报价时间):2026年2月11日11:00时
正式竞卖时长: ≥30分钟(正式竞价时长为30分钟,当正式竞价倒计时时间≤三分钟时,若有竞买商“报价成功”则启动延时报价,并且竞价结束倒计时刷新为三分钟,注:只有竞买商报价为“当前最高单价”时才能报价成功,反之则报价失败,倒计时结束后,竞拍结束。)
授标策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单价最高成交。
保证金:
1、竞买商应按公告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竞价保证金,完成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报价。
2、竞价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于项目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2月11日10:30时截止。交纳办法如下: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银行电汇支付。
缴纳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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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573********191****0542
行 号:3048 8104 1813
3、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买商保证金予以退还。
4、成交竞买商的竞拍保证金,在成交合同签订并支付货款后予以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成交后竞买商无故拒签或签订后不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扣除其竞拍保证金,并将其纳入黑名****公司产品竞拍,且禁止****公司产品竞拍。
(二)竞买商恶意串标影响到最终成交价格的,一经发现扣除其竞拍保证金,并将其纳入黑名单,****公司产品竞拍。
(三)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款到提货。
参与项目报名报价竞买商相关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注:如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报价均视为对以上条款无异议!
业务联系人:秦雅蓉
联系电话:186****44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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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