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1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行政许可。
一、**市**区白土甘峒河白土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位于**区白土乡德里村甘峒屯,厂址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8°8′48.32″、北纬24°38′43.95″,项目建设主要任务是解决白土乡农村供水和白土蔗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的问题,可以增强当地抗旱应急供水能力,提高供水保证率,解决白土乡缺水问题,满足供水需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区域水功能区划、水**条件、水**刚性约束指标。同意**市**区白土甘峒河白土乡抗旱应****水电站回水的甘峒泉水取水。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
项目取水主要用于农村供水,兼顾白土蔗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用水,年取水量为28.3万m3,供水保证率为95%。取水口位于**区白土乡德里村甘峒屯甘峒二队东北侧 100 米处,地理位置为:东经 108°8′18.69″,北纬 24°39′16.79″。****公司年取水量28.3万m3。
三、项目水源枯水年(P=95%)年平均流量为128m3/s,年径流量403900万m3,本项目取水量为28.3万m3/a,占枯水年(P=95%)可供水量的0.009%,供水保证率达到95%,取水水量可靠。水源水质现状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标准的要求,取水水质可靠。取水口位于甘峒屯,该地区无滑坡、泥石流、地裂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现象,场地整体稳定性好。因此,取水口、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项目取水符合**区用水总量控制等水**刚性约束指标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取水总量28.3万m3。
四、项目的制水指标为1.05m3/m3,等于《**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 678-2023)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用水定额的先进值1.05m3/m3,用水指标合理。
五、项目取水不会造成取水水域水量的明显减少和水位的明显下降,没有挤占生态流量,项目取水对流域生态环境影响甚微。根据项目取水影响分析,项目取水对区域水**及其他用水户的取水权益基本无影响。
六、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在不同分区配备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当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请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工程取水按规定缴纳水**税。
九、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河金)****。
十、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水利局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