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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525890 | 建设单位法人:郭树林 |
| 郭树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竹岐乡榕西村中埕115号厂房五1层、4层、5层 |
| **铭晟****公司家具加工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竹岐乡榕西村中埕115号厂房五1层、4层、5层 |
| 经度:119.1085 纬度: 26.1323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4 |
| 榕侯环评〔2025〕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525890001Q |
| 2025-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52589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52589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69204W | 竣工时间:2025-08-05 |
| 2025-08-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15 |
| 2026-0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实木家具1万件、复合家具1.5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实木家具1万件、复合家具1.5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开料: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对各种规格的板材等进行下料,开出符合规格要求的板材,供后续工序使用; ②刨平:对下料后的木质板材表面进行刨平、刨直; ③砂光:进一步对一些不平整、厚度不均、不符合工艺要求的木质板材,通过砂光机进行砂光,使木质板材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一致; ④倒角、仿形、拉槽、镂孔、打眼、铰孔:通过雕刻机、开榫机、单立铣双立铣等机加工设备按制定的规格进行加工出孔、拉槽、打眼等,制得各种形状的家具零部件; ⑤冷压:对厚度有要求的家具产品,需要多层板材进行复合,采用木工粘合剂为胶粘剂,然后通过冷压机进行冷压处理,使其充分粘合,以达到所需的厚度;该工序常温下进行压合,最终得到所需厚度的板材; ⑥封边:将复合后的板材进行封边处理,封边采用实木封边条作为原料,采用热熔胶作为胶粘剂,将实木封边条贴合在板材的外表面。封边采用热熔胶,热熔胶是一种不需溶剂、不含水分、100%的固体可熔性的聚合物,属于环保型涂料,其稳定性好,一般在250℃以上才会发生分解。项目用热熔胶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在150℃~180℃之间; ⑦木质坯件打磨:经机加工后形成的木质坯件,在喷底漆前需要进行打磨处理,提高油漆的附着率;木质坯件打磨在密闭的打磨房内进行,位于生产车间二层内。 ⑧底漆:对木质家具半成品进行喷底漆,为木质家具提供**度,使涂层看上去饱满美观;项目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进行作业,人工喷涂方式。 ⑨底漆坯件打磨:对喷完底漆后的板材进行打磨以保证板材表面以及边缘的光滑、平整;底漆坯件打磨在密闭的打磨房内进行。 ⑩面漆:面漆是涂装中最后涂装的一层涂料,具有装饰和保护功能,如颜色、**、质感等,还需有面对恶劣环境的抵抗性;项目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进行作业,人工喷涂方式。 ⑾自然晾干:喷漆后的家具在密闭的晾干房进行自然晾干。 ⑿组装:用将家具各部位组装,形成木质家具成品 ⒀包装:组合好的木质家具包装好准备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①开料: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对各种规格的板材等进行下料,开出符合规格要求的板材,供后续工序使用; ②刨平:对下料后的木质板材表面进行刨平、刨直; ③砂光:进一步对一些不平整、厚度不均、不符合工艺要求的木质板材,通过砂光机进行砂光,使木质板材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一致; ④倒角、仿形、拉槽、镂孔、打眼、铰孔:通过雕刻机、开榫机、单立铣双立铣等机加工设备按制定的规格进行加工出孔、拉槽、打眼等,制得各种形状的家具零部件; ⑤冷压:对厚度有要求的家具产品,需要多层板材进行复合,采用木工粘合剂为胶粘剂,然后通过冷压机进行冷压处理,使其充分粘合,以达到所需的厚度;该工序常温下进行压合,最终得到所需厚度的板材; ⑥封边:将复合后的板材进行封边处理,封边采用实木封边条作为原料,采用热熔胶作为胶粘剂,将实木封边条贴合在板材的外表面。封边采用热熔胶,热熔胶是一种不需溶剂、不含水分、100%的固体可熔性的聚合物,属于环保型涂料,其稳定性好,一般在250℃以上才会发生分解。项目用热熔胶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在150℃~180℃之间; ⑦木质坯件打磨:经机加工后形成的木质坯件,在喷底漆前需要进行打磨处理,提高油漆的附着率;木质坯件打磨在密闭的打磨房内进行,位于生产车间二层内。 ⑧底漆:对木质家具半成品进行喷底漆,为木质家具提供**度,使涂层看上去饱满美观;项目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进行作业,人工喷涂方式。 ⑨底漆坯件打磨:对喷完底漆后的板材进行打磨以保证板材表面以及边缘的光滑、平整;底漆坯件打磨在密闭的打磨房内进行。 ⑩面漆:面漆是涂装中最后涂装的一层涂料,具有装饰和保护功能,如颜色、**、质感等,还需有面对恶劣环境的抵抗性;项目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进行作业,人工喷涂方式。 ⑾自然晾干:喷漆后的家具在密闭的晾干房进行自然晾干。 ⑿组装:用将家具各部位组装,形成木质家具成品 ⒀包装:组合好的木质家具包装好准备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量≤420t/a。 二:废气 项目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提高车间内有机废气收集效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DB35/1783-2018>中家具制造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DB35/1783-2018>表3、表4标准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执行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排放限值。三、噪声: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四、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量≤420t/a。二、废气项目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提高车间内有机废气收集效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家具制造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3、表4标准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的表A.1的排放限值。三、噪声: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排放限值;四、固废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
| 项目冷压、封边改为无组织排放;冷压封边机无条件收集废气;冷压、封边工序实际建设改为无组织排放,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木工粘合剂实测VOC含量4g/L(密度1.14g/cm3,折算0.35%)、热熔胶实测未检出(<1g/kg,按0.1%计),重新核算产生量:冷压3t×0.35%=0.0105t/a、封边5t×0.1%=0.0050t/a,合计0.0155t/a,全部无组织排放;对比原环评排放量0.0726t/a,实际减少0.0571t/a,小于"增加10%"的判定限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2 | 0 | 0 | 0 | 0.042 | 0.042 | |
| 0 | 0.14 | 0 | 0 | 0 | 0.14 | 0.14 | |
| 0 | 0.017 | 0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904 | 0 | 0 | 0 | 5904 | 590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1 | 0 | 0 | 0 | 0.21 | 0.21 | / |
| 0 | 0.18 | 0 | 0 | 0 | 0.18 | 0.18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正常运行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与环评一致 | 正常运行 | |
| 2 | 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2-2018) | 与环评一致 | 正常运行 |
|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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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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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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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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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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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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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