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泰盛镁盐制品有限公司镁质粒度料加工扩建项目

审批
辽宁-营口-大石桥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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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554428J胡兰胜
李娜**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陈家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镁质粒度料加工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省**市**市 ****开发区(陈家村)
经度:122.562371 纬度: 40.640145****审批局
2024-08-29
营行审〔2024〕127号****
2024-10-12350
28****
912********554428J**市****公司
912********135673L****公司
****0300MA7FLWWK2P2025-10-22
2026-01-072026-02-04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7d54HF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现有年产5000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增加生产时间(1班制增加至3班制)及增加烘干工序(现有已拆除电子专用材料生产线设备的车间改成烘干车间,建设1座天然气干燥窑),形成1条年产1.5万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现有年产5000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增加生产时间(1班制增加至3班制)及增加烘干工序(现有已拆除电子专用材料生产线设备的车间改成烘干车间,建设1座天然气干燥窑),形成1条年产1.5万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现有年产5000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增加生产时间(1班制增加至3班制)及增加烘干工序(现有已拆除电子专用材料生产线设备的车间改成烘干车间,建设1座天然气干燥窑),形成1条年产1.5万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现有年产5000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增加生产时间(1班制增加至3班制)及增加烘干工序(现有已拆除电子专用材料生产线设备的车间改成烘干车间,建设1座天然气干燥窑),形成1条年产1.5万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年产1.5万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上料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不低于80%)与鄂式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1,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出料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不低于80%)与锤式破碎、筛分、混料等工序废气经重力沉降室布袋+布袋除尘器(TA001,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3,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年产3.5万吨镁质粒度料生产线上料、出料等工序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不低于80%)与鄂式破碎、锤式破碎、筛分、混料等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2,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 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封闭或苫布覆盖运输;原料、产品均储存于封闭生产车间内,并在封闭生产车间内装卸,原料贮存采用防尘苫布苫盖,成品贮存采用吨袋包装;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物料输送系统封闭处理;生产工艺各产尘点采取密闭、封闭、设置集气罩等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洒水保持清洁。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现有化粪池内,定期清掏,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除尘器回收粉尘、车调片废布袋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磁选铁屑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点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移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规定。 5、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在环保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6、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你公****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 7、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置标志牌。建设单****政府妥善解决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引发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一)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上料工序粉尘、鄂式破碎粉尘、锤式破碎粉尘、筛分粉 尘、烘干废气、混料工序粉尘、出料粉尘、烘干车间上料、出料粉尘及转运、卸料粉尘。 主要包括转运、卸料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建设密闭厂房,厂区 内配有收尘车; 上料工序粉尘、鄂式破碎粉尘、锤式破碎粉尘、筛分粉尘、混料工序粉尘、 出料粉尘经沉降室沉降后由 TA001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1 排气筒高度16m;烘干废气由 TA003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2 排气筒高度 15m;烘干车间上料、出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 TA004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3排气筒高度 15m。 (二) 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 15m3 防渗化粪池,防渗系数 1.0×10-7cm/s,沉淀后定期清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永磁机等生产设备 和风机等废气处理设备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位于厂房内。 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了国内先进的低噪 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污染。 ②合理布局: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及距离衰减作用,减轻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 ③采取减震措施:机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震垫。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本项目生产活动夜间不生产。 ⑤加强员工管理,在原料装卸过程中降低物料的距离和落差,减少碰撞、摩 擦噪声。 (四)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 般固废主要为废渣与废混凝土块、废布袋等、除尘装置收集尘等,经分类收集暂存后沉降室、除尘器回收粉尘返回料仓,重新利用,一般固废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抹布(验收阶段尚未产生)、废机油(验收阶段尚未产生)及其包装桶(验收阶段尚未产生)等,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内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818597-2023)要求。 设置了 10m2 的危险废物贮存点,用于储存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机 油及其包装桶等,能够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的需求。已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置防渗地面等,设置标识牌。危险废物贮存点已完成防渗措施,面层采用防渗材料建造,其防渗渗透系数≤10-7cm/s,同时危险废物贮存点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功能;有明确警示标志等,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在原有基础上,对烘干窑进料、出料口分别增设1套集气罩,并配套**布袋除尘器(TA004)与排气筒(DA003),通过集气罩收集上料、下料口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DA003排气筒排放。该调整旨在系统性地将原来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全面收集、集中处理,使无组织排放转化为高效可控的有组织排放,从而显著提升废气治理效率,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切实增强项目的环境正效益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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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3 2.022 0 0 0.3 0.3 /
0 0.194 0 0 0 0.194 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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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重力沉降室布袋+布袋除尘器(TA001)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重力沉降室布袋+布袋除尘器(TA001)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
2 布袋除尘器(TA003)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布袋除尘器(TA003)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5.0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0mg/m3
3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4)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4)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减震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1-59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6-51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抹布(验收阶段尚未产生)、废机油(验收阶段尚未产生)及其包装桶(验收阶段尚未产生)等,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内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818597-2023)要求 一般固废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抹布(验收阶段尚未产生)、废机油(验收阶段尚未产生)及其包装桶(验收阶段尚未产生)等,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内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818597-2023)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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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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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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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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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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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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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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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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