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平岗煤矿燃煤锅炉及热风炉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审批
黑龙江-鸡西-梨树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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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及热风炉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6-02-09 16:04

本项目位于**市**区平岗街道****,工业广场锅炉房东侧为原煤车间,南侧为煤仓,西侧为空地,****煤矿厂房;排矸井热风炉房西侧为排矸井,东测、南侧、北侧均为空地。下料井热风炉房西侧为林地,东侧、南侧及北侧均为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

建设内容:****广场锅炉房现有工程占地面积1200m2,高9米,内设4台燃生物质锅炉分别为3台1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6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4.2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每台锅炉各配备多管+脉冲布袋除尘器,2台1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共用1根50m烟囱(DA004),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和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共用1根50m烟囱(DA003),锅炉房内设1个60t储水箱,工业广场锅炉房主要负责井下供暖,工业广场办公楼及厂房取暖,联合楼浴池供暖。排矸井热风炉房**2台420万kcal/h生物质热风炉,2台热风炉各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利旧)及1根15m烟囱(共2根,DA001、DA002,均利旧)。下料井热风炉房**2台240万kcal/h生物质热风炉,2台热风炉各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利旧)及1根15m烟囱(共2根,DA005、DA006,均利旧)。

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故无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后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工业广场锅炉房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暂存厂区直接排入灰渣堆场,用于洒水降尘。

2、废气

排矸井及下料井热风炉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烟囱(DA001、DA002、DA005、DA006)排放。

工业广场锅炉房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多管除尘器除尘降温后,送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50m烟囱(DA003、DA004)

灰渣间、燃料仓均采用封闭存储,无组织粉尘采用洒水抑尘。

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热风炉废气:SO2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4中的二级标准,烟尘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2中的二级标准;热风炉房密闭,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广场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9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下料井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9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工业广场锅炉烟囱DA011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00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6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标准。

工业广场锅炉烟囱DA012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06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4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标准。

排矸井热风炉烟囱DA009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57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2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

排矸井热风炉烟囱DA013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59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3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

下料井热风炉烟囱DA014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80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5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

下料井热风炉烟囱DA010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76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8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采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消音、降噪、封闭隔声等措施。

工业广场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检测值为58dB(A),夜间最大噪声检测值为4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下料井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检测值为59dB(A),夜间最大噪声检测值为4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锅炉及热风炉袋式除尘器收尘、锅炉及热风炉灰渣,袋装收集存储于密闭灰渣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布袋,由除尘器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废机油密封桶装,废弃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材料科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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