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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敖都乡杨家围子村杨家围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敖都乡杨家围子村杨家围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境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六部分。项目区总面积201.45hm2,均为其他草地,不涉及砍伐林木。该项目实际新增耕地面积约191.65hm2;交通运输用地5.22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7hm2;设施农用地(井房)0.01hm2。项目实际新打90m深机井11眼,开采量11.64万m3。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6****6450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