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砖厂北区取土坑整改项目采购清理服务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2日 13: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砖厂北区取土坑整改项目采购清理服务单位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砖厂北区取土坑整改项目采购清理服务单位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砖厂北区取土坑整改项目采购清理服务单位,对该位置进行整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6)《****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3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投标人应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投标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9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3:0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3:0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开发区**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日报副楼4楼**招开标室1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cn/)及《**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宽**兰家大街3500号
联系方式:0431-****1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开发区东**大路以北新星宇﹒欣苑1号楼、15号楼1602号
联系方式:139****0033
项目联系人:周连升
初审: 周连升
复审: 周连升
终审: 邹世宏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