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砖厂北区取土坑整改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6日 13: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砖厂北区取土坑整改项目监理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3000
最高限价(元):173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采购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须无在监工程。
3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4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20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长办发【2023】9号文件、长财采购【2022】206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只需签署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参与采购活动(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3: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3: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发区**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日报副楼4楼**招开标室1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n/)****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2.若对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点击右****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宽**兰家大街3500号
联系方式:0431-****1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东**大路以北新星宇﹒欣苑1号楼、15号楼1602号
联系方式:139****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连升
电 话:139****0033
初审: 周连升
复审: 周连升
终审: 邹世宏
附件信息: